这个措施我想是这样
1. 下部队如果可以,应该实施第二专长训,就是以前我们说的衔训,大概就这样吧。
如果是参加衔训,大概生活就跟新训一样吧,更宽松一点而已。
2. 如果直接派驻部队,没有衔训,那大概会被当成杂兵来用两个月吧,不给你什么
任务,专门打杂两个月滚蛋。当然这种就不会有老兵欺负新兵的问题。
3. 如果是部队专长训,那么部队应该没那么能力按表操课吧,因为要派专人去训练这些
臭新兵,那平常的杂务还是得继续做。
以上都有可能,就看国防部要叮哪一个了。
当然2是最差的,等于派杂工下去部队混两个月。
基本上四个月是可以成为合格的步枪兵,要训练其他武器专长,也是可以,只是很表面
而已。
其实我很反对征兵制,自己也当过一年半,但觉得这种真的很讨厌,强迫,但有什么办
法?战争来,总得有人去扛武器发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