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父当4岁稚女面射精 辩有教育意义 检不起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1-09-26 08:55:38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21年9月26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父当4岁稚女面射精 辩有教育意义 检不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妇幼警察队接获通报,一名父亲当着四岁幼女的面“射精给妳看”警方认为男子根
本是兽父,依强制猥亵罪送办;女童父亲辩称,是女儿对自己如何出生感到好奇,他才对
她解释和示范,此举“具有教育意义”不是猥亵,检察官采信被告说词,并以全案猥亵证
据不足,处分不起诉。
父亲上阵示范、解释
本件“猥亵疑云”发生在今年二月间,警方获报,当时女童问父亲“自己怎么生出来的?
”父亲竟涉嫌对女儿自慰射精,母亲得知后报案。警方调查认为,本案父亲利用女儿的年
幼无知,违反女儿意愿做出猥亵行为,以满足个人性欲,认为父亲涉犯刑法第二二四条之
一“加重强制猥亵罪”,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父亲接受检方侦讯时否认猥亵,辩称为让女儿了解如何出生,他很认真解释精子与卵子的
结合,女儿又追问“精子是什么?”他抱着教育的心态,自己进浴室自慰,自慰过程没让
女儿看,直到要射精的当下,才叫女儿看。
母得知 报案控告丈夫
女儿则用孩童的语言证述,说法零星,包括她摸过爸爸的“那个”是软的,当时没有跑出
其他东西;她有问过妈妈“什么是精子?”因为爸爸有跟她说过;后来爸爸就去厕所,当
时没有穿衣服,最后有看到精子等。
母亲则强烈指控表示,父亲有问女儿要不要摸摸看?女儿说看过精子、是爸爸给她看的,
还用手比出男性自慰动作,然后就好像出来了等语。
检认定 积极证据不足
检察官认为,父亲是否有满足自己性欲的猥亵行为,不是没有疑虑,但母亲非亲眼见闻,
加上女儿说法片段、不完整,积极证据较少,罪嫌不足,因此采认父亲“具有教育意义”
的辩词,给予不起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4985
6.备注:
是健康教育也是见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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