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以一个正常人的角度来看
真的会觉得很不合理
明明一条人命 怎么可能只值这样?
但如果法律可以单纯仅用感情去衡量轻重
那法律真的都只是具文
很多回文什么变相鼓励杀人啊、垃圾法官的言论
我觉得不置可否 但可以确定的是
法官是以所得到的证据资料
进一步呈现出来的事实 去判断这个人的非难程度
有些人说那法官怎么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唬烂
只能说大家往往把法官神化
法官跟我们一样只是普通人,没有人可以真正还原案发当时的客观事实
所有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透过已知的事实适用法律
当然我也绝对不否认法官当中有些往往恣意裁判
但地院法官一般都是非常认真发现真实适用法律的
况且现在判决书网络上都可以查询得到
案件事实、法官裁判所依据的证据也都公开透明
还是呼吁一下倘若仍对很多案件愤恨不平的
可以花一点时间去仔细读过判决
有时候会发现其实并不是如表面所见般狭隘
也许未来你也会被选为国民法官
多看看判决我想绝对是有益无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