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3间以上不动产的法人以及自然人,第4间开始课征(房价)10%起跳的持有税
2.法人及自然人,持有2间以上的不动产,第2间开始
只要没有提交租约给政府(收房租所得税),将征收额外(房价)10%的空屋税
3.租金不得单方面由房东调整(以双方最新的租约中的租金为准)
4.只要房客有缴交足额租金(以最新的双方租约为准),不
论任何理由(包含租约到期)房客得以继续租用
5.在地政府得制定(月)租金上限,不得超过当地GDP的3%
这几条是互相关联的,基本上缺一条就会有漏洞
听听看大家意见
但我觉得逃漏税本身事小
补法条就可以处理
但是房市泡沫化带来的金融冲击问题会比较大
(看看30年前的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