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产品外销有问题,应该都是农委会要负责才对,为何每次农产品外销出问题,都要
用公帑解决?
如果每次外销出问题都要用国家公帑解决,那要农委会做啥?
照理来说依照市场机制,供给过多时产品价格应该要降价增加需求,但这条经济学规律似
乎在台湾很少见,个人觉得台湾水果物价还是很高...
个人是主推,公家机关负责事项如果有错误,不能全都用国家公帑处理,主管单位承办相
关人员都应该要付部分责任。
例如此次释迦、莲雾事件,农委会全体职员都应该要部分扣薪承担所造成的农损。
依照职等,该月,基层职员减薪3%、中阶减薪15%、高阶减薪30%、农委会主委责任最大,
应减薪50%,用以补偿农损,共体时艰,减少国家经济负担。
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经判为国家过失,交通部会应也比照以上减薪条件办理。
这样公务人员才不会以为公家机关都是铁饭碗,出事都不怕,如果会减薪,这样以后做事
才会审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