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6岁国立大学研究生骑车突昏迷 母泪诉:6

楼主: ahodes (宇宙护卫队)   2021-09-19 19:14:35
※ 引述《MaYingDog (马英狗)》之铭言:
: 藉这篇文问一下
: 到目前为止打任何种类疫苗出现不良甚至死亡的情况都几乎没办法证明与疫苗有关
: 应该是说,你要怎么证明跟疫苗有关?每个人身体都是独立个体
: 那药害救济法是不是形同虚设?
: 反正本来人几乎都有慢性病或自己不知道的隐形疾病
: 除了像AZ明显是血小板问题可以追究外,其余像主动脉剥离这种?
: 是不是就要自认倒楣了?
(纯粹是冲著维稳板主想回的,可是他怎么删了?)
前阵子一个法律系教授叫刘宏恩的,
特别为了这个写了一篇,在脸书。
以下是我讲的:
损害赔偿也好、药害救济也好,
在法律上最最最重要的,就是因果关系的证明。
因为当因果关系无法举证时,就会以举证责任之分配,
对无法提出证明的人,为败诉之判决。
而台湾的法院很保守(不长进),
会要求被害人(请求诉讼的原告),证明所有的法律条件都存在,
车祸过的人都知道,法院甚至会要求你证明所毁损的身上衣物的价格、要求提出收据,
(干你他妈谁会买衣服把收据、标签留下来?)
没收据不是法官自己想办法估价,而是当作你没有损害。
这边的因果关系也是相同,
当你证据不足以证明因果关系时,是当作没有因果关系,
而不是按机率什么40%、50%什么的。
以下是刘教授讲的:
为什么药物、疫苗要做第三期试验?
因为有了第三期试验,我们才有足够的数据,
去知道到底会发生哪些副作用、比例为何、在不同人种之间差异为何,
有了这些数据,法官也好、受害人也好,
在做任何法律上的主张时,也才会有个数字、判断基础。
试问:在没有足够的数据下,被害人到底要怎么去证明因果关系?
无法证明的结果是什么?你什么都没有!
再加上前面网友提供的修法资讯:
没有第三期实验数据,哪来的科学实证?
说实在,打不打高端,这是一个纯粹智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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