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treelife (Tree)》之铭言:
: 女生一个月有一天生理假
: 等于一年多12天假
: 工作三十年就是360天
: 凭什么可以放
: 而且有些超过30岁还在请
: 到底为什么法规这么不公平
:
其实不会不公平,因为现在社会上(至少台湾)女性的薪水低于男性。
所以我觉得女性每月薪水应是同工作职位、同年资、同工作能力男性每月薪水减去一天
工资,会比较合理。
如以平均每月工作天数为22天来计算,若男性的薪水为33000,则女性薪水应是
33000/22╳21=31500
这样才合理。以老板的角度来看,这样才公平。不然中小企业老板为什么要花同样的钱去
请一个一个月多休一天的员工?不合算。
可是事实上,就算是扣一天生理假的薪水好了,有些老板还是宁愿请每个月做足工作天数
的员工,而不愿请每个月少一天工作天数的员工。因为照理说老板每天付得薪水,应该能
为他赚取更多的钱,这个企业才会生存下去。您还一天的工资给老板不上班,老板理论上
会少赚钱,老板宁愿去付这一天的薪水请你不要请假。
我以上的言论,只是以纯利益的角度,不考虑到性别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