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柏廷不起诉确定 八仙尘爆案声请交付审

楼主: hank811020 (小哲)   2021-09-18 23:39:47
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萧博文
3.完整新闻标题:
陈柏廷不起诉确定 八仙尘爆案声请交付审判遭驳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18日电)八仙乐园104年间发生尘爆意外造成重大伤亡,被害人
控告时任八仙乐园董事长陈柏廷等11人涉嫌过失致死,案经检察官不起诉确定。411名被
害人声请交付审判,士院裁定驳回。
裁定指出,本件事故肇因于色粉使用不当,导致色粉喷入电脑灯,遇灯泡高温、高热引发
粉尘爆燃;本案中所谓客观上“应注意”事项与色粉有关,即应注意防止色粉遇高温引燃
的安全事项。
承审合议庭认为,陈柏廷、陈慧颖等4名八仙乐园负责人及主管,工作范围并未涉及彩色
派对的执行事项,对于使用色粉不当而发生的事故,并无注意或监督义务;另2名八仙乐
园员工仅负责确保救生员充足等事项,与色粉使用无关。
此外,合议庭认为,瑞博公司周姓登记负责人仅为登记负责人,未参与业务;邱姓、廖姓
协力厂商负责搭设舞台与电脑灯,但事故原因是色粉使用不当,与硬件设备无关;周等3
人就应注意事项,并无注意义务。
裁定也指出,沈姓、卢姓男子虽持钢瓶喷洒色粉,但色粉因电脑灯起火属全球首例,专业
火灾鉴定人员也无法精确掌握色粉、热源的关系;依沈男智识是否能预料到将发生闪燃,
不无疑问,卢男更是应沈男之邀上台,无法认定沈男、卢男有何过失。
合议庭也认定,八仙乐园依合约提供活动场地,并非彩色派对共同主办人;即使八仙乐园
违规出租场地,但本案的客观注意义务仍应侷限于色粉使用与管理,与场地安全无关,不
能因此认定陈柏廷等人有过失。
合议庭认为,难以认定陈柏廷等11名被告有何过失,而刑法的过失与民法的过失并不相同
,被害人声请交付审判所举在民事上或有其理由,但在刑事上难以作为认定过失的依据,
因此驳回声请。不得抗告。
全案起于,男子吕忠吉经营的瑞博国际整合行销有限公司、玩色创意国际有限公司,于民
国104年6月27日在八仙乐园“快乐大堡礁”举办“彩色派对”,发生粉尘爆炸,造成15人
死亡、400多人受伤。
士林地检署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活动负责人吕忠吉,另以犯罪嫌疑不足,处分陈柏廷、
时任八仙乐园总经理陈慧颖等人不起诉。
吕忠吉经法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谳,已于108年入监;被害人不满陈柏廷等11人
获不起诉,案经台湾高等检察署驳回再议而确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日前遭
裁定驳回。(编辑:张铭坤)1100918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9180154.aspx
6.备注:
八仙尘爆案 被害人声请交付审判遭到法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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