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很文青的女作家,在一个场合认识一个男作家,
两个文青就很快谈起恋爱,在一起了。谈恋爱的过程中,两个都使出浑身的文青解数,
过著很愉快的生活。
婚后男文青失业了,女文青有钱呐,可居然把钱两三千万台币借给他的娘家父母,
结果两人就穷了,穷只好搬回乡下老家住,回老家后男文青就跟家乡的家人朋友混一起,
女文青觉得自己好像被耍了,跟着这个没路用的男人回到乡下,还被当空气。当初的恋爱
呢?
后来女文青就离家出走,失踪了。
※ 引述《bttnec (123)》之铭言:
: 如题
: 如果想当小说家 需要做哪些努力
: 比如读多少书 每天写多少字
: 要看哪些书
: 其实我觉得看星座书也满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