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被摸胸却说“做的比较硬请包涵” 女控上司性骚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移民署某单位陈姓主管,2015年被控和一名刚到任不久的女公务员约会,至西门町的网咖
开包厢看电影,趁机摸胸部还拉开衣服亲吻乳头,女子事后告他性骚扰,检方起诉,但台
北地院认为在播放1个多小时期间,女方都没有明确表示拒绝,还说自己胸部“是做的,
比较硬,请海涵”,判陈无罪。可上诉。
被害女子指控,她当时刚分发到单位受训,经同事介绍相识其他部门的主管陈男,多次外
出约会,同年6月13日中午相约到西门町吃饭后,前往网咖开包厢看电影,陈男却趁独处
时对她毛手毛脚,先是摸她胸部,她吓得愣住不敢动,陈男得寸进尺拉开她的衣服亲吻胸
部和乳头,她原本不想把事情闹大,数月后觉得不应姑息,决定提告强制猥亵。
陈男承认有摸胸,但辩称两人当时在交往,并未违反意愿。台北地检署原本不起诉,经再
议发回续查后,检方依性骚扰罪嫌起诉陈男。
台北地院审理时,陈男说当天2人都非常HIGH,在包厢中先接吻,吻之前他有询问女方意
愿,她有点头,亲吻一段时间后他开始摸她胸部、再吻胸和乳头,她还说“我胸部是做的
、人工的,比较硬,触感不好”,要他多包涵,女方也有抱住他,完全没拒绝之意,且包
厢是半公开的空间,她若不愿意可立即呼救。
被害女说她当时吓傻了,整个人楞愣住,害怕到无法呼救,陈男一直重复摸她,她觉得很
难熬;她又说,她当时刚考上公务员,怕得罪陈男会影响她的训练成绩和未来工作,才不
敢反抗。
北院合议庭调查,案发长达1个多小时,也非密闭空间,被害人皆未明确表达拒绝也未求
助、离开,还和陈男讨论隆乳、请对方包涵,不合常情;陈男也未以权势压迫她,女方说
不要之后,他也立刻停手,未以强制胁迫或权势逼迫女子就范。
且她案发后封锁陈男的LINE,还曾在受训同学的LINE群组中说陈男“先透过那个约雇的认
识我,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故意不告诉我这个猪哥离过婚又有小孩,骗我说他没结
过婚”,合议庭因而认定女子可能因觉被欺骗感情,才会时隔数月转变态度提告,依事发
地点环境、被害人反应、过程手段,认定陈男未构成性骚扰,判无罪。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2707
6.备注:
※ 一个人三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