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名嘴称法官收贿“公道价1人100万” 司法

楼主: aa52189 (家里蹲摩尔)   2021-09-15 07:02:12
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一项
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侦查。
说人垃圾跟指控犯罪是两回事
私下说就算了
你在公开在电视上讲 司法单位当然要去查
这本来就不是可以用 可受公评之事 签结就能解决的事情
※ 引述《FATTY2108 (肥好想进台大呀)》之铭言:
: 名嘴称法官收贿“公道价1人100万” 司法院要查了!
: 1.媒体来源:
: EToday新闻云
: 2.记者署名:
: 黄翊婷
: 3.完整新闻标题:
: 名嘴称法官收贿“公道价1人100万” 司法院要查了!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 资深媒体人黄越宏在10日播出的电视节目上,指称行贿法官“公定价一个100万”。对此,司法院13日发布声明强调,已函请高雄地检署针对黄越宏所说的法官贪污行为进行分案调查,也希望他能提出证据,协助司法自清,若所述并非真实,司法院将研议追究民刑事责任。
: 黄越宏在电视节目《这!不是新闻》中,声称行贿法官的“乔事公定价”为一人100万元,甚至有法官向担任司法黄牛而挨告的律师索贿,“都是有名有姓的”、“这都是千真万确”。
: 对此,司法院13日发布声明表示,司法院深知司法的廉洁公正,是司法受信赖的基础,也对绝大多数法官的清廉、正直,以及对审判工作的使命感深具信心;故针对少数害群之马违法失职一事,本院向来绝不宽贷,从严处理,但本院也绝不容许有心人士为获取自身利益,恣意虚构事实,污蔑司法的清廉公正。
: 司法院在声明中强调,已于13日函请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就黄越宏于电视节目中所述的法官贪污行为,进行分案调查,也请黄提出证据,协助司法自清;若其所述并非真实,司法院将表达最严厉之谴责,并研议追究民刑事责任。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reurl.cc/NZ6MKk
: 6.备注:
: 紫蛙吴忻颖在网络辱骂“士检专收垃圾”,被告发侮辱公署,士检还直接以这是可受公评之事与犯罪无关就直接签结,怎么黄社长说法官收钱有公定价也是可受公评之事,司法院就气噗噗大张旗鼓要查?司法官怎么不大张旗鼓去查士检检察官是否都是垃圾?还是司法院看见紫蛙是前新北地检候补检察官就放任牠胡乱抹黑同僚?
: 一般人民可以直接骂检察官是垃圾吗?网友林青松不过开完庭离开法院时说一句“候补法官是菜鸟法官”就被当成妨碍公务被抓到大牢关八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反观紫蛙可以在公开的网络直接点名士检检察官都是垃圾而不用受罚,这就是差别啊!
: 黄越宏:“早知道就说法官都是垃圾惹”@@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