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林冠吟
3.完整新闻标题:
不满外送员按喇叭 一路狂追持榔头叫嚣!暴走男竟辩:按摩用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一名魏姓男子去年10月,驾车行经台中西区柳川东路时,被后方徐姓外送员按喇叭示意
,魏男认为遭到徐男挑姓,开车猛追徐男,见徐男在路口停等红灯时,对徐男常按喇叭,更
持榔头伸出窗外,对徐男叫嚣,而事后徐男也报警处理。一审,法官处以魏男拘役35日,得
易科罚金,魏男不服,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魏姓男子去年开车行经台中西区柳川东路时,被后方骑车的徐姓外送员轻按喇叭3声,示意
其加快车速,没想到魏男却认为徐男无故对其挑衅,一路狂追徐男。魏男见徐男在林森路和
大全街口停等红灯时,竟对着徐男长按喇叭,再左手持榔头伸出车窗外,指向徐男,对徐男
叫嚣怒骂,事后徐男也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获魏男后,依法将魏男移送。
魏男到案后还向法官辩称,他伸出窗外的那把榔头,是自己平日按摩使用,开车追上徐男仅
是为了要提醒徐男要注意交通安全,并没有要威胁徐男等语,但一审法官认为榔头并非一般
民间常见的按摩工具,难以采信魏男的说法,且魏男先是追逐徐男后再对其长按喇叭,难认
有友善之举,其行为已逾越一般行车纠纷的合理范围,认为魏男罪证据凿,一审,判其拘役
35日,得易科罚金。魏男不服,再提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另行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且原审所为论述详实合理,认为
魏男上诉无理由,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审,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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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12/2077878.htm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