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法庭统一见解/公仆故意不拆违建 图利

楼主: aaaba (小强)   2021-09-04 16:29:15
大法庭统一见解/公仆故意不拆违建 图利罪伺候
ltn 记者张文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0536
台北市建管处违建查报队前小队长林韦鸣,被控故意不签报拆除阳明山“贵子坑乡村俱乐
部”占用国有地的违建,一审判无罪,二审改依图利罪判刑6年、褫夺公权3年,最高法院
承审庭认为法律见解有歧异,提案至刑事大法庭统一见解;大法庭做出裁定,认为公务员
故意不依法签报拆除违章建筑,使起造人获得继续违法留存、使用违建的利益,构成图利
罪。
北市贵子坑违建越拆越大
此项宣示将形成通案见解,对未来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不过裁定是针对1995年后的新增
违建,之前既存无须立即拆除的旧违建,不适用此见解。裁定对林韦鸣不利,提案法庭将
依大法庭裁定做出判决。
士林地检署当初起诉指出,贵子坑乡村俱乐部2003年由陈仲明经营,2005年探勘到温泉水
源,陆续违法加盖或新建汤屋、绿屋餐厅、生活市集、景观餐厅等,经民众检举,林韦鸣
多次前往勘查,却只查报游泳池波浪板、高球练习场铁架,故意不查报汤屋、市集、餐厅
等主违建物,被讥“违建越拆越大”。
小队长一审无罪 二审判刑
一审士林地院认为,林依航测、航照图及现场拍摄照片比对检举内容,未违反作业程序,
纵有行政失当,也难认定犯图利罪,且林未违法赋予该违建就地合法的权源,不符图利的
“不法利益”要件,判林无罪。
二审高等法院则认为林负责取缔、查报违建,却未报拆应拆的违建,依图利罪改判6年;
最高法院刑二庭认为法律见解有歧异,提报大法庭。
见解分歧 最高院提案统一
大法庭裁定认为,公务员未依“相同事项应相同处理”的平等原则处理相同违建,使个案
享特殊利益,即属不法利益;图利罪的抽象利益,包括现实财物和一切有形无形的财产利
益,凡是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事务的积极作为或消极不作为,与不法利益间有因果关系
,即成立图利。
大法庭指出,认定必须拆除的违建,就应拆除,不得准许缓拆或免拆,除了“既存而无须
立即拆除的旧有违建”外,均应依规定签报拆除,相关公务员没有裁量空间,若明知依规
定应报拆,却故意隐而不报,以致违建免遭拆除,使得起造人得以继续享有违法留存违建
的利益,即构成图利罪。
备注:
台北市纵放违建的情况还算没那么严重
要是台中遇到违建检举,通通依法查报都不痛不痒,
反正排队待拆可以排到天荒地老。
台中9万件待拆,议会给的经费一年可拆一千件
109年1月违建数:89900
110年1月违建数:96464
台中过去一年就已净增加6500件违建!
新盖的违建要什么时候才能轮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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