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延续上一篇吃瓜
以下仍是原编剧的编剧友人的友人之血泪谈
重点摘录
1.台湾编剧的权益就是这么低落,钱少事多还要一天到晚被情绪勒索
2.瞿中间拖延是因为自己有戏要拍,原编剧曾经要提文化部作废辅导金,被道德劝说
3.瞿要不要拿二版出来比对看看,是不是真的“一个字都没用”
以下正文开始:
经过一天,网络上风向已定。
抄不抄袭并不是核心焦点,毕竟郑编也没说瞿导抄袭,就是看到自己孩子变成不是自己的
孩子,感觉委曲了。支持瞿导的一方,连编剧大姐大都出来相挺:圈子很小,大家都十几
二十年朋友,瞿导是不会亏待编剧的,所以大家一起努力啦。
不知是逻辑不好还是刻意相挺,总之吃相难看@@
台湾的编剧圈沉沦至此,一个很主要的原因还是所谓前辈大佬,欺负起新人一个比一个凶
。自己菜鸟时受过的伤吃过的苦,在成名后加倍奉还给新进编剧,然后成为新的剥削集团
,可以,挺香。
所以就说了嘛,菜编在台湾洗洗睡比较快,你是斗不过人家的。菜岛编剧想要维权,一张
合约书就让你毫无翻身之地。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讽刺的是,光那张瞿导公开的
合约书,其实就能实锤柳导瞿导那伙人欺负菜岛编剧吃人够够,板上钉钉。
我上一篇提到辅导金制度可能是台湾影视产业剥削编剧的原因之一,还有,没有得辅导金
的编剧通常不会出问题,出问题的常常是获得辅导金的编剧,让我们再深入讨论看看。
先讲结论:如果郑编的完整剧本(在天堂的路上)没有获得辅导金,柳导与瞿导根本不会
花任何一块钱去请郑编修正剧本,大约就是会口头一直出意见,让郑编修一稿二稿三稿五
稿十稿,时间可能长达三年五年,直到那本剧本成功获得辅导金或能找到资金后,再用低
价买断,修改后变成自己的"原创"作品。
至于成功的那个版本到底会不会是<刻在>?谁知道。
一开始出最大力的是谁?郑编。成名的是谁?柳导与瞿导。如果此事不爆开,你会知道曾
经有一个菜鸟编曾为刻在付出过好几年时间?明明努力的都是柳导与瞿导呀!目前的风向
是这样的。
以上结论要如何证实?看那张合约就知道了。依瞿导声明,这份合约是在取得辅导金之后
签的。
https://imgur.com/a/QyMe5w2
先不管这张合约多离谱(台湾一般编剧都很离谱),我们看签约主体就好。著作所有权人
原本是谁?郑心媚一直写工作室。让与谁?瞿导的氧气电影。
纠豆骂待!好像有点怪怪。
逻辑上来说,如果郑编是帮柳导进行案子有些日子了,且有获得稿费,那<在天堂的路上
>著作权会在谁手上?会在柳导手上,而不是郑编手上。
懂了吗?
至少在进辅导金简报会场时,柳导与氧气电影并不拥有<在天堂的路上>著作权,作品还
是郑编的,郑编对故事有主导权利。
接下来另一件过份的事发生了:郑编没有参加辅导金会议,这对郑编权益影响超大。(以
下摘自柳导脸书)
辅导金评审会的时候,瞿导当时在台中拍花甲,我一个人走进了评审室。因为要说明创作
动机,我就把我高中时期跟管乐队神父的故事告诉了评审,然后瞿导才赶到,接下去把报
告完成。评审们都觉得,我应该写我自己高中的那段故事,这是评审们几乎一致的意见。
台湾的长片辅导金会议,在公文上会提到,希望至少监制,导演,编剧出席,为何郑编没
去?为什么是由柳导报告创作动机呢?我不知道。但我自己就遇过编剧根本没被告知有会
议这件事,什么都是进场的导演监制说了算。
于是,我们得到了结论。如果<在天堂的路上>没有得到辅导金,那么单独进转导金会场
的柳导瞿导可以说,可惜,我们再努力,我们再修修看吧(依然没付编剧钱),但至于是
不是往柳导自身经历方面修,那就不知道了。
回到最有争议的合约为何要签?必须的,因为没有原剧本的著作权,那辅导金就发不下去
。但至于为何郑编要签这份十五万的合约(超廉价,超不公平),我有听过郑编朋友的传
闻,不知真实性,但我觉得比瞿导声明合理多了。
# 以下高能八卦警告@@
我听到的传闻,提及在柳导与瞿导声明中都没提及的时间断层。就是郑编在弄柳导案子那
几年,不只一案,其实一直都很不开心与沮丧。菜编没作品,作柳导案子一直改本但都没
钱收(有一些奖金但很少),心里只想着要有自己的作品被拍出来。好不容易等到了,<
在天堂的路上>在瞿导公司合作下拿到了辅导金,郑编是很开心的!
她想快点把本修好,让作品快拍,但瞿导在中国忙案子,没空处理天堂,叫她持续修大纲
给柳导先看。于是郑编照作,也持续出了很类似<刻在>后来成品的新大纲叫<拥挤的乐
园>(最近的新闻好像有报),柳导还算喜欢,但瞿导还没下决定。更重要的是,一直到
这份瞿导说一个字都没用的<拥挤的乐园>大纲产出后,郑编都还没拿到<在天堂的路上
>的稿费,一块钱都没有,每天就是一直出修订大纲等消息。
这时,郑编有了新工作,此时她对<在天堂的路上>心情与和柳导合作已经很累了,想要
停止修大纲修稿去专心新案,于是她和瞿导谈判,如果再不签约给钱,她就去告文化部,
要求作废辅导金。这时瞿导面对非谈不可的压力,只好说妳的大纲还不能拍,完成度也不
高,加上公司也没钱,但妳已经有了新工作,那可以少收一点卖断给公司,我让别人修好
吗?
郑编自然不满,但就和一般菜编一样,没有作品至少也得有稿费,且她不想得罪前辈,加
上瞿导沟通一向是用温情攻势突破,于是郑编就签了,再也不理这案子,直到现在。
后续就是瞿导声明中去找吴编修本那段,基本上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事情时间序是这样,那郑编不满的点至少应该有二:
第一是明明她在这过程中大部份时间都是主动配合,但一直收不到钱并得不到肯定,为何
被说成是柳导与瞿导主动?
第二就是她明明有出很像<刻在>后来成品的新大纲叫<拥挤的乐园>,为什么瞿导要说
<在天堂的路上>与<刻在>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中间并无连结?
说实话,我也透过郑编好友看过那版<拥挤的乐园>大纲,笑死,就是<刻在>的核心故
事呀!而且个人觉得比刻在好看且合逻辑呢@@
总之啦,这事情风向就这样了。郑编之后大概率也黑了,那没办法,谁叫她要出头呢?老
实说,就我评估郑编的工作量与品质,拿1200万辅导金中的150万都太少,但她15万就签
了,会开心的大约只有的公司吧。
至于要如何改进?不如以后辅导金审查,在进简报会场前,就必须先签约确认著作权已由
公司所有,有中没中成本与责任在公司而非编剧,那一切就简单多了。但台湾哪家公司会
愿意投资在不一定拿得到补助的剧本呢?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