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台日混血少女遭虐成焦尸 情侣档二审减至14年6月
2021-08-30 10:23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08716
桃园林姓台日混血少女23年前遭杀害、焚尸,检警去年重启调查,查出是情侣档潘子鉴、
陈谕诗伙同另两名男女掳走林女,凌虐杀害后焚尸,一审依杀人罪判两人无期徒刑。台湾
高等法院今将两人改判为14年6月徒刑。
1998年12月9日下午,桃园平镇靠近中山高速公路的一处涵洞草丛遭发现有具女性焦尸,
面目全非、身分不明。当时古姓目击者报案,检方相验尸体,但没能确认被害人身分。去
年5月,一名男子举报,称目击案发经过,检警重启调查,确定死者是当时年仅17岁的林
姓少女,循线查出是潘子鉴(42岁)、陈谕诗(43岁)、男子吴昶弘(40岁)和陈姓女子
(38岁)所为。
检方调查,当年林姓少女离家,受雇四名嫌犯合伙经营的槟榔摊,当时潘男为义务役军人
,担心吸毒遭被害人检举,同时怀疑槟榔摊营收款短少是被害人所为,拘禁剃光头发、痛
殴,林女一度逃离被抓回,最后被潘等人持开山刀砍杀、绞杀惨死。林因具军人身分,曾
说“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去年8月检方依杀人罪嫌起诉4人,检察官痛斥4人泯灭人性、推诿卸责,建请法院从重量
刑。桃园地院审理时,林父(71岁)说女儿与4人没有深仇大恨,却“死得很悽惨”,请
求法官判死刑“否则对不起女儿”。
潘坦承参与弃尸、焚尸,但否认杀人;陈谕诗则坦承杀害林女,供称案发后多次想自首,
但没有勇气。桃院审酌二人手段、犯罪动机,认为恶性重大,判处无期徒刑。共犯吴昶弘
在逃通缉中,陈姓女子因犯案时仅15岁,由少年法庭审理。
两名被告和检方皆上诉,检方认为“判太轻”,应求处死刑。高等法院8月9日传古姓目击
者作证,他指在12月9日傍晚下班时发现离公司不远处的草丛冒烟,担心延烧而上前探看
,却看到一个洞里有人形,身体在洞里、头朝着马路,洞里冒烟,余烬下竟是手脚都没了
的人头,吓得报警
潘子鉴委任律师询问“确定尸体是在洞里吗?”古称是,但潘子鉴表示他只参与弃尸,第
一次是丢在八德,星期六深夜改扔到平镇并焚尸,澄清“没有挖洞”。
潘的律师向法官表示,本件已超过追诉期时效,应该免诉。律师说,法医师鉴定林女死亡
时间应是在12月5日至7日间,依众人的说法都是当晚就弃尸,但古姓证人却是9日才发现
余烬中的尸体,且9日是星期三,当兵中的潘子鉴没有不假离营纪录,时间点不吻合。律
师更质疑陈谕诗和潘子鉴已分手多年,两人曾互告,她还吃上诬告罪,整件案子是陈女将
责任推给潘子鉴。
陈谕诗被控在被凌虐的林女脸上贴上一层层的湿纸、遮住她口鼻,还打她腹部,不过陈女
今仍否认犯案,称自己忙着顾槟榔摊,“我可以测谎”。法庭上,陈女和潘互推责任,都
说没有拘禁、凌虐。
告诉代理人表示,潘子鉴以棍棒、开山刀攻击死者,再用毛巾缠绕并插入木棍,两被告无
教化可能性,应该判处死刑。
潘子鉴和陈谕诗各自已婚,潘从事小吃业,有两名未成年的孩子;陈女也有一名成年、一
名将读国二的孩子,遭羁押前在制作新娘婚鞋。高院原还要传黄姓目击者作证,但黄已失
智、身体欠安,无法到庭。
高等法院今宣判,将潘子鉴、陈谕诗由无期徒刑改判成14年6月徒刑。
(以下缩址 为联合报新闻图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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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台日混血的17岁林姓少女被掳走遭虐杀,死后还被焚烧遗体弃尸。图/林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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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少女23年前在桃园平镇遭杀害焚尸,当时案情陷入胶着,警方曾在现场竖立告示牌,
吁请目击者提供线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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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潘子鉴(左图)和前女友陈谕诗被控23年前杀害林姓台日混血少女,一审遭处无期徒
刑;台湾高等法院今。记者王宏舜/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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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犯人
潘子鉴(42岁)、陈谕诗(43岁)、男子吴昶弘(40岁)和陈姓女子(38岁)
当年
潘子鉴(19岁)、陈谕诗(20岁)、男子吴昶弘(17岁)和陈姓女子(15岁)
潘当年为现役军人 竟然还能轻判减刑 到底哪个法官判的?
抹杀一个17岁少女 只要轻判14年 假释可能只剩下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