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错把路人当毒犯!警“勒颈抓人”呛去告

楼主: s2678132 (LONG)   2021-08-28 21:08:26
※ 引述 《a36991069 (charming)》 之铭言:
: 25日晚间8时26分,从事物流业的王姓(22岁)市民将车子开到三民区一处汽车保养厂前
: ,等待修车,遇上屏东县警方查缉毒品案,当时王男看到有3部车在追逐,担心被撞,赶
: 紧跑到车头前,没想到,这举动被认为可疑,当下有便衣人员驾车冲过来,先用侦防车拦
: 住他的车头,接着有人下车盘查。
:  
: 其中一人亮出警棍,再用手勾住王的脖子,以防落跑,接着有人拿出证件在王男面前晃了
: 一眼,随后要求王男报身分证字号,查验一番,即要求搜车,未久有人出声告知,拦错对
: 象,3人即搭车快闪。
:  
: 王男不满遭勾颈限制行动,在搞错对象,连声抱歉都没有,趁著3人落跑时,拿出手机追
: 人,并说要提告,但对方反呛说:“要告就去告”,王男当晚赴医院验伤,取得脖子扭挫
: 伤的证明,翌日清晨赴警所提出妨害自由与伤害告诉。
:  
: 王男事后怒控警方态度差劲,他说:“只是去修车却莫名被限制行动自由,人民保母变成
: 这样子,现在连进警局报案都会怕了”。
:  
: 三民一分局侦查队长徐文鸿表示,已依规定受理,将近日传唤当事人到案,至于屏东警分
: 局则表示,同仁追查毒品案,在交易地点发现王男快跑,才会依职权行使法进行盘查,过
: 程中,只是搂着白衣男子脖子、肩部等处,并无对男子动手等行为,因此认定并无不法。
我觉得这男的少告一条违法搜索
前两条感觉警察会没事躲过
但违法搜索告赢机率应该比较大
因为当下刚好在交易地点形迹可疑的确可以盘查
但当事人已经配合提供资料
警察却没有搜索票状态下搜车
建议多告一条违法搜索
获胜机率大增
不过我也是键盘评论
有没有律师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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