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女两度下药迷昏洋男 盗走17万现金藏放百货公司置物柜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翁姓女子透过脸书认识一名住在新北市的几内亚籍洋男,言谈之间翁女得知他在家中
放了大量现金,竟夜奔洋男住处“小酌一番”,趁著同坐出租车以及在洋男家中,两次对洋
男下药,迷昏洋男后,强盗走17万元现金,并藏放在信义区的百货公司置物柜中。一审将她
判刑5年2月,上诉二审后,高院27日驳回上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翁女去年9月间,经由脸书社群软件认识几内亚籍之男子,2人相谈甚欢,男子无
意透露住处中放有现金,翁女起了歹念,相约凌晨一点多在台北市超商见面,2人搭上计程
车后,陆续前往台北市大同区圆山捷运站附近某酒吧及超商等地饮酒,直到凌晨五点多,再
搭出租车回到洋男新北市的住处中饮酒。
翁女在搭出租车过程中,先拿出一颗含“QUETIAPINE”成分之“康绪舒膜衣锭25毫克”药丸
(治疗精神疾病、可能产生嗜睡、头晕等副作用),跟洋男说“吃了会开心”,洋男不疑有
他,吞入药丸。到了洋男家中,洋男酒喝多了上厕所时,翁女又取出另一颗相同药丸,加入
洋男啤酒中,洋男也将啤酒喝完。没多久,洋男就呼呼大睡。翁女随即搜刮屋内财物,取走
17万1000元现金,并随即搭出租车将17万元藏放在信义区百货公司置物柜内,1000元现金拿
来搭出租车回家。洋男睡醒后,发现财物不见,随即报警,警方逮捕翁女,并带着翁女到百
货公司中取回17万现金。检方依照“强盗罪”嫌,对翁女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翁女坦承犯案,一审法院将她判刑5年2月。案件上诉二审时,翁女却翻异
前词,改说不是一开始就打算迷昏洋男、取走财物,是发现洋男已经昏睡后,她慌忙搭计程
车离开时,才想说可以回头取走财物,应该构成法定刑较轻的“窃盗罪”。
但高院认为,翁女有下药、迷昏的行为,之后又取走财物,并藏放在百货公司中,确实成立
“以强暴、胁迫或他法,致使人不能抵抗”的强盗罪,因此驳回翁女上诉,维持一样的刑度
,仍判刑5年2月。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3gEaSld
6.备注:
一得知对方家中放了大量现金,就相约凌晨见面,饮酒后趁著同坐出租车以及在洋男家中,
两次下药,迷昏对方后就偷走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