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54只走私猫已全数安乐死 防检局:传染病

楼主: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21-08-21 18:30:03
其实直接安乐死才是合理合法的处置
“动保团体认为,政府本可就此机会,尽速邀集多方利害关系人开会研商,寻求符合各方
期待的解决方法”
除非这个尽速是几个小时内完成
不然等到这些家伙达成共识有结论时猫早就死光了
(动保团体要是没有得到他们期待的结果,绝对会继续闹,闹到满意为止)
单位可是没有资源维护"这段时间"的猫
尤其越是纯种名贵的猫越难搞
或是干脆直接塞进货车等牠们闷死...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动保法第22条第1项规定:
: “任何人不得贩卖特定宠物。
: 但申请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许可,
: 并依法领得营业证照之业者,
: 得经营特定宠物之繁殖、买卖或寄养...”
: 因此,如果想要从事特定宠物的繁殖、买卖或寄养,
: 必须经过主管机关的许可并取得执照。
: 所以有板友质疑拍卖猫咪是否适法的问题
: 本人的法律见解认为主管机关是有权可以就地合法的,
: 可将这批猫,依法专案签准予以拍卖,
: 执行上则委托领有营业证照之业者。
: 这不就可以解套了吗?
: 主管机关一样依法行政
: 开专案解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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