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白EP13听完只感受到废死的傲慢与偏见

楼主: SuperPenguin (企鹅会飞)   2021-08-17 15:28:56
※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之铭言:
双方立场我先不论,以下仅就明显错误的部分予以澄清:
: 你知道1990后酒驾杀人目前还没任何一例被判死刑定谳吗
: 你知道误杀除了弑亲也不会被判死刑吗
: 你一定知道啊
1.1990年这年份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在此之前,酒驾撞死人就可以被判死刑!?
2.误杀有很多种,客体错误是不影响故意成立的。
没有法条说误杀不会判死,更没有法条说误杀至亲就可以判死
台湾法律(大多数法治国家也都是如此),酒驾刑度就是最高到无期
为了你的立场,连最基本的罪刑法定原则都可以不要了?
法官依法审判,没判死刑,也是废死团体也要出来负责就是了?
或许你会主张,就是因为废死团体,酒驾才没办法判死
呵废死团体那么屌,死刑早就被废掉了好吗。
: 自己也知道选情执行死刑 选民会高潮
: 不就是民意支持死刑吗
立法委员到底会比较在意人人喊打的废死团体,
还是看到死刑就高潮的乡民,自己再想想吧。
: 一直拿冤案救援
: 台湾已近年执行死刑哪个不是罪证确凿?
给你个例子,杜氏兄弟案
绝大部分证据和证人都在对岸,移交台湾并不完整,移交的也只有文件
无法重新鉴定、也无法对质诘问
最高法院说出经典的:“大陆地区已于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间 ,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嗣于
西元一九九六年又对上述刑事诉讼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内涵兼顾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
,并重视实体法之贯彻与程序法之遵守,虽非完美无瑕,但对诉讼之33;1[m公正性与人权保障方
面已有明显进步,故该地区之法治环境及刑事诉讼制度,已有可资信赖之水准! ”
然后人就死掉了,供参。
废死与否,讨论到最后确实涉及一些很基本的价值选择,而没有对错可言。
可在那之前,希望可以澄清一些基本的事实还有法治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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