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陈彦廷
3.完整新闻标题:
摊贩用泡菜引诱偷鸡 栽在“鸡脚上有毛”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彦廷/屏东报导〕太扯了!屏东内埔乡1名章姓男子在他人鸡舍前摆摊卖东西,在
没有被收租金下,竟是起了盗心,就地取材将其贩卖所用的泡菜引诱鸡舍内的鸡后盗出,
不过,鸡主人正好养了有独特特征的鸡,到场“指认”后直说“这鸡脚有毛”,章姓男子
百口募辩,才坦承偷盗不讳。
为了给即将临盆的媳妇补身,该名农舍主人李姓妇人在其农地内饲养鸡只,但最近发现鸡
只数量出现短少疑似遭窃,她拜托邻居帮忙留意。果然邻居在16日下午发现,在其农地前
摆摊的章姓男子,先是以泡菜喂食吸引鸡只靠近围篱,再下手交替抓取越过铁网,偷取鸡
只放在自用车上。
邻居见状,立刻通知李妇,并报警逮人,警方获报火速到场,而车上正好有两只活鸡,但
面对警方询问,章男却是矢口否认,只说鸡都长一样,甚至谎称他是鸡园主人,不过,章
男未料李妇正好养了并非台湾常见品种的鸡,立刻被赶到场的李妇对质打脸。
“我的鸡脚上有羽毛!”李妇说,她的鸡是“北京油鸡”,为替将要临盆的媳妇补身体而
饲养,想让鸡有活力,采放在农地上的方式饲养,只以铁网包围,竟被章男利用机会来偷
盗,非常可恶,所幸她的鸡脚上会有羽毛特征,一看即知;由于太过气愤,家属事后还上
网PO文,指好心让章男在其农地前摆摊,并未针对其收租金,但章男却反过来偷盗地主的
鸡,行径恶劣。
章男听闻赫见果然是连他都不曾注意的鸡脚上有毛,当场百口莫辩,询后依窃盗罪嫌移送
侦办,内埔警方呼吁,窃盗罪属于公诉罪,勿轻触法网;另民众应妥善做好防窃措施,避
免宵小有机可趁。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41041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