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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编辑:张铭坤
3.完整新闻标题:
警方开枪抓毒贩竟认错人 民众获判国赔33万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5日电)警方于108年8月间到新北市林口区执行非法集团跨境运
毒查缉,竟认错车辆,对民车开枪、冲撞,并逮捕车上民众。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台北市政
府及中山警分局应赔偿新台币33万余元。
刑事局国际科为侦办峯哥集团跨境运输毒品案,民国108年8月12日凌晨偕同台北市警察局
中山、松山分局共组专案小组实施第三波查缉行动,到新北市林口区文化北路一带追查上
游主嫌勤务。
判决指出,民众杨姓男子当时驾车载着侯姓女子下班返家,行经林口区文化北路2段与福
林路交叉路口等待红绿灯时,警方2辆休旅车拦住去路,休旅车上便衣员警下车大声吆喝
、命令2人立即下车,杨男立即驾车离开。
判决表示,中山分局周姓员警朝杨男车辆开枪,另一辆警方厢型车由右侧冲撞杨男车辆,
员警随后打破挡风玻璃逮捕2人,过程中造成杨男、侯女身上多处受伤。警方后来发现抓
错人才放人。
杨男、候女主张,警方未出示证件及表明身分,杨男误以为黑道寻仇找错人才驾车离开,
警方值勤过程违法,杨男向内政部、刑事局、台北市政府、中山分局求偿修车费、医药费
及精神慰抚金共105万余元;侯女则求偿100万余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员警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条例,判决台北市政府、
中山分局应赔车辆修缮费3万余元;中山分局须赔偿杨男、侯女各15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编辑:张铭坤)1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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