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张钦/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夸张!便衣警缉毒认错车还冲撞开枪 无辜民众差点被搞死
4.完整新闻内文:
刑事局偕同中山分局便衣警员前年8月追查跨国毒品走私案,在新北市林口区误认杨姓男子所驾车辆为毒贩所有,当街拦阻、冲撞、开枪、击破车窗,还揣踢压制杨男并拉扯车上侯姓女子致伤,2人事后要求国赔遭拒,愤而打官司向北市府、中山分局等5机关求偿。台北地院认定中山分局警员值勤时未出示证件并表明身分,且违反比例原则,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及《警械条例》,而北市府为赔偿义务机关,日前判北市府与中山分局连带赔偿杨男车损3万余元,而中山分局要单独赔2人各15万余元医药费、慰抚金,可上诉。
这起认错车的乌龙案,刑事警察局在案发后2019年8月21日晚间发声明坦承疏失,并道歉指出,当时警员执行查缉毒品走私案时,在交货现场发现2部车辆紧接行驶,执勤警员拦停时对方加速驶离现场,怀疑是共犯车辆,同仁拦停未果后,以侦防车阻挡对方时发生碰撞,于是对空鸣枪2枪、对车辆左后轮开1枪,随即要求车上人员下车,以强制力控制行动,事后查明杨男、侯女与本案无关后,就交给交通分队人员处理。
刑事局当时还强调,除对执行勤务造成民众身体财产损伤表示遗憾,因与杨男、侯女调解2次未果,将持续协调,必要时将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杨男、侯女也向内政部、刑事警察局、北市府、北市警局及中山分局请求国赔,但都没结果,因此对该5机关提告请求国赔。
杨男、侯女指控,2019年8月12日凌晨3时44分许驾车返家时,在林口文化北路、福林路口等红绿灯时,突遭1辆黑色休旅车逆向逼车,另1辆银色休旅车则紧跟在后逼他停车,而中山分局警员周伯谚等人未出示证件并表明身分,也没说明缘由,就下车喝令2人下车,其等行为已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
杨男表示,他以为是黑道寻仇找错人,于是驾车加速驶离,没想到,周伯谚等人自后方开枪,另1辆黑色厢型车自侧面冲撞害其车辆板金凹陷、车窗破损,此时,又1名警员未出示证件表明身分,直接持钝器敲碎其车辆挡风玻璃,违反《警械条例》。接着,又1名警员持枪指着他喝令下车,另名警员则对他施暴踹踢后压制在地,致其身上多处受伤,而侯女也被另名警员带到车后限制自由,拉扯中也多处受伤。
杨男主张,值勤警员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及《警械条例》,因此依《国赔法》向中山分局求医药费、车损、慰抚金等共105万余元,杨女则请求医药费、精神慰共100万余元,而内政部等4机关要与中山分局负连带赔偿责任。
内政部、刑事局、北市府、北市警局及中山分局指出,本案值勤警员当时有口头表明警察身分,使用警械也未违反规定,且警员当时因杨男无预警加速驶离才冲撞、开枪、要求下车等,这些举动都是采必要措施,符合比例原则,没有故意、过失,不应归责警方,且该车辆折旧后的维修费为3万余元,2人请求的慰抚金也过高,应酌减每人5万元。
法官审理时勘验蒐证影带、行车记录器等,确认警员盘查时未出示证件或表明身份,过程中也没听到有人说“警察”2字,认定杨男当时根本不知其等是警察,警员也没有任何急迫到无法表明身分情形,确实违反《警职法》,另警员开枪后冲撞杨男车辆,未采对杨男2人损害最小手段,不符比例原则,之后又击碎其车辆挡风玻璃,喝令2人下车压制致受伤且心神未定,认定执勤警员违法。
法官认为,在场的中山分局值勤警员造成杨男车辆受损,而依《警械条例》可向“各该级政府”请求损失,而所谓“各该级政府”是以编列预算单位为赔偿义务机关,而编列该预算的机关为北市府,非内政部、刑警局及北市府警局,且在场没有刑警局人员,审酌后,判北市府、中山分局要连带赔偿杨男车损3万余元,中山分局还要单独赔偿杨男、侯女各15万余元医药费、慰抚金,可上诉。(张钦/台北报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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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好可怕ㄛ
你各位有犯罪样的肥宅注意啦
路上看到有人叫你停车记得要停车
不然可能会被警察击毙或是被施暴踹踢后压制在地
而且你还不知道对方是警察,还以为是黑道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