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zJapan (Japan)》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记者署名:
: 王吟芳/高雄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导师罚小学生坐“特别座”挨骂混蛋怒提告 法官补刀:这就霸凌啊不然呢
: 4.完整新闻内文:
: 二审合议庭认为,以处罚目的设置“特别座”的性质,属于以隔离外观突显遭受特别待遇,具有将个体排除在群体之外的潜在鄙视贬抑意含,在受有同侪压力的学习阶段,除非个体有强大正向的自我价值认知,否则被老师以处罚目的要求坐在特别座的学生,更容易因此感受到同学间讪笑鄙夷的目光,甚至遭受其他同学以各种直接或间接方式排挤,以迎合老师。这种具危害性的管教行为,显已构成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规定中的霸凌。
: 合议庭指出,甚至本案导师还将特别座安排在教室内中央教学区域,更是以 “聚光灯效应”加剧特别座的霸凌效果,又以处罚与坐特别座者交谈的学生为手段,使教室隐然划成处罚区与非处罚区,非特别座学生与特别座学生不得正常互动,更使特别座学生感受不友善的校园学习环境。
: 合议庭痛批,校方无视此外观为教师管教、但实为校园霸凌的行为,经教务主任与校长核阅完成的巡堂纪录全部皆评为“符合”,特殊事项纪录栏也未有任何纪录,更使被令坐特别座的学生单独面对教师威权只能承受,因而感受到孤立,身处敌意、欠缺校园正义之学习环境,甚或埋下发展反社会性人格之潜在可能因素。因此,陈母到校发现其子座位为特别座,感受到其子久处恶劣环境,对为此校园霸凌行为之告诉人予以辱骂“欺负学生”,自属在合理评论界限内的意见表达言论,因此驳回导师上诉,全案定谳。(王吟芳/高雄报导)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813/6UVAWWRGEFBD7HG6EZT2MUF4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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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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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院认证该师对学生有霸凌行为(判决书上有写)
那么该校的教评会和该县市的教育局有任何处理吗?
通常对于教师霸凌学生的问题都是学校踢给教育局,教育局踢回给学校
让时间去淡化事情,两三年后就没人会再去追。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如果学生家长不认同该校的决定
(教师说:校方调查后认为她并无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
是否能要求再启调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