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政府要振兴消费,那何必一人五千,
因为不管是现金还是发券,效果都是不好的,
审计处已经有讲只有 0.08% 的 GDP 贡献
改成这样如何,缴 1000 现金,拿 1100 元赈兴券,
如果是数位的,缴 1000 现金,拿 1200 元赈兴券,
就是政府帮你出 10% ~ 20%,补贴你消费,
限期二个月内要用完,使用范围一样,
每个人可以申请振兴券金额的上限 10 万,
依照 1100 亿的预算使用程度来调整,不排除追加预算,
PS;这个可以并入 台湾 pay 来执行,顺便推广台湾pay
例如你把钱汇入指定户头,一小时内可以拿到券
要纸本也可以,但就是要等邮寄时间以及回馈较少,
这样有几个好处:
1.倍率降低,降低把振兴券拿来替换原本生活开支的意愿。
2.不会拿去存银行,因为你要赚 6 千元振兴券,就要用掉 3-6 万元现金,
还要二个月内花掉,真的不太划算。
3.因为预算有限,以台湾人贪小便宜的习性,
一定会有人为了赚这个,提前进行消费。
4.让民众学习如何数位消费,让之后的经济措施有更多人用数位消费
5.政府花 1100亿可以确定至少会有 5500亿~11000亿的消费
而且里面用在取代生活开销的一定比五倍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