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新闻网
2.记者署名:郭芷余
3.完整新闻标题:超衰!好友拐13岁少女离家48小时 他帮载一程竟惨喷4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一名13岁国中少女去年底和家人吵架,她的网络男友阿强(化名)便怂恿她跷家,少
女假装出门上学就被阿强同事吴男接走。阿嬷当天发现孙女没回家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
发现吴男载走少女,循线到阿强家找到人,才结束少女失踪48小时惊魂记。法院审理认为
吴男是基于同事情谊才答应阿强和诱少女,且事后已赔偿40万元与家属和解,将他判刑6
月,缓刑2年;阿强的部分仍在审理中。
判决指出,少女与阿强去年2月在网络结识交往,年底少女因和家人吵架,心情不好,阿
强便提议她可以离家出走去住他家,他会照顾她,少女年幼,思虑不周,没什么考虑就答
应了。阿强马上找来同事吴男商议如何接应少女逃家,以确保他们不会被抓到。
阿强为了避嫌,决定由吴男出面申办2支移动电话号码,并由吴出面接走少女。去年12月
18日凌晨,两人到少女家附近勘查地形,查看何处隐密适合接应少女,两人决定地点后,
当天上午7时许,少女假装如常出门上课,却搭出租车到嘉义安平宫附近巷弄与等在该处
的吴男会合,然后在附近芭乐园换掉制服并丢掉原本的手机sim卡,换上吴男新办的sim卡
后,吴男再载少女骑10几公里到嘉义县竹崎乡,把少女交给阿强。
当天晚上,少女阿嬷发现孙女放学没有回家,四处都找不到后赶紧报警,也老实说孩子可
能因为和家人吵架心情不好。警方不敢大意,循线调阅监视录影器发现少女曾搭出租车与
吴男会面,警方2天后找到吴男,他知道“代志大条”,不敢隐瞒,便供出犯案经过,并
告知警方少女应该在阿强家。
警方果然在阿强家找到少女,并发现阿强可能与少女有性行为,将阿强和吴男移送法办。
检方调查后依《刑法》和诱未满16岁之女子脱离家庭罪起诉两人,阿强也另被起诉违反《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法官认为吴男是基于与阿强同事情谊才协助少女脱离家庭,且在接应少女的过程中,少女
并未受到任何惊吓或伤害,警方也在案发2日就找到少女;吴男后来又与家属以40万元达
成调解,家属同意不追究吴男刑责,希望让他缓刑。
法官审酌后认为如果将吴男判处此罪最低刑度1年还是过于严苛,将他减刑为6月,宣告缓
刑2年,可上诉。阿强的部分还在法院审理中。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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