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张镜湖女儿遭指领高薪、背信提告连败 高

楼主: fox999 (fox)   2021-08-05 13: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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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张镜湖女儿遭指领高薪、背信提告连败 高院:合理查证
4.完整新闻内文:
校产高达数百亿元的文化大学,董事长“难产”,前董事长张镜湖女儿张海燕所属的“家
族派”与文大校友总会前理事长黄有良等“校友派”僵持不下。张女不满黄和“华冈人护
校正义联盟”总召陈金龙、秘书长何邦硕散播“忠奸之辨”一文,以“乱源之首”、“作
奸犯科”言词污蔑,提告求偿100万元、要求道歉,但接连败诉。
黄有良、陈金龙、何邦硕共同署名的“忠奸之辨-致敬全体华冈人”文章去年8月间在LINE
群组流传,内容写道“华冈培养了一小撮在校工作的伪君子、真小人。全为一己之私而害
校,…完全是因彼此利害而结合,因分赃不均而分离。…支持教育部声请法院派临时董事
,代行董事长职权,真正地出卖文大”。
文章也指“创办人孙女、故董事长张镜湖之女张海燕才是乱源之首,其一心一意要担任文
大董事长,但其作奸犯科的行为,绝对是德不配位。其不但被依伪造文书判决有罪,更涉
嫌背信”。
文大董事张海燕一审败诉,她上诉主张名誉权遭侵害,因此请求黄等3人连带给付100万元
,并在相关群组刊登3日道歉声明。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黄等人一部份的言论并没有具体指明“对象是谁”,难以认定张海燕
名誉受损害;而文大为私人兴学的学校,具有公共性及自主性,董事职务执行、董事会营
运事务与公共利益有关,为可受公评之事。
高院认为,黄有良等人经合理查证,确信张海燕有涉犯伪造文书罪、支领高额薪资、涉嫌
背信罪等行为,依据客观事实发表言论也不构成侵权。此外,何邦硕依据张女的行为表现
而提出主观批评意见,高院认为属表达自身观感,未逾越合理评论程度。
因张海燕所列举的言论都不符侵权行为要件,高等法院今判黄等3人不用赔偿,也不用刊
登道歉声明。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50654
6.备注:
学店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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