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县议员贿选羁押59天无罪 补偿23万院检分

楼主: inderal (伏羲)   2021-08-05 00:41:38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县议员贿选羁押59天无罪 补偿23万院检分担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屏东县议员林采颖涉嫌贿选案,被检方依违反选罢法起诉,并遭羁押禁见59天,案经高雄高分院判决无罪定谳后,院方依刑事补偿法,裁定准予每天补偿4000元,总计23万6000元。
由于当初是屏东地院裁定羁押禁见,这笔补偿费用将先由该院垫付,再与声请羁押的屏检讨论分担比例。
据了解,林采颖有意参加2018年11月24日屏东县县议员选举,于同年8至9月间,涉嫌以2000元行贿选民,约定投票当天,投票支持她,因而触犯选罢法,被屏检于11月21日声请法院羁押禁见获准,并在2019年1月18日准予交保,共羁押59天。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定罪证不足,判决无罪,屏检不服上诉,今年1月13日,高雄高分院审理终结,维持无罪判决,并因2审检方未上诉而定谳。林采颖不满名誉受损,声请刑事补偿。
高雄高分院调查,依据刑事补偿法规定,羁押、收容、留置及徒刑、拘役、感化教育、感训处分或强制工作执行之赔偿,依其羁押、收容、留置或执行之日数,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折算1日。
合议庭法官调查,林女遭羁押时,年龄为50余岁,教育程度为大学毕业,当时正从事议员竞选活动,遭羁押后致家中经济陷入困顿,再参酌羁押期间所受精神上痛苦、名誉减损所受损害、对于竞选活动所生之影响等一切情状,认每日补偿以4000元为适当,总计23万6000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26589
6.备注:没报党籍,应该是国民党的,让我们接着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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