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板桥某合宜社区自办纾困? 将退还管理费

楼主: stevenkuo (Stev)   2021-07-25 05:36:05
板桥某合宜社区自办纾困? 计画提案将退还住户10个月的管理费
这个提案比政府纾困方案金还优惠吧?
下周降级微解封后,区权会应该可以马上召开吧?
请问是不是应该马上签连署要求尽快开会? 才能赶快收到钱啊?
https://i.imgur.com/QrnU9vi.jpg
缘由:
因为五月疫情爆发的关系,社区的区权会一直无法举办,中央下周就要降二级微解封了,
而社区目前没有管委会,原管委会因为规约规定 7.1到期自动解任,所以变成 "前管委会
" 要拼 "区分所有权人五分之一以上" 连署,想要赶快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降到二级后,区权会应该开的成吧?
大家都好想赶快拿到钱耶?
注记: 该社区有670户以上,日胜生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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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 25 条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组成,每年至少应召开定期会议
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发生重大事故有及时处理之必要,经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请求者

二、经区分所有权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区分所有权比例合计五分之一以上
,以书面载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请求召集者。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除第二十八条规定外,由具区分所有权人身分之管理负
责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为召集人;管理负责人、管理委员
会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丧失区分所有权人资格日起,视同解任。无管理负
责人或管理委员会,或无区分所有权人担任管理负责人、主任委员或管理
委员时,由区分所有权人互推一人为召集人;召集人任期依区分所有权人
会议或依规约规定,任期一至二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但区分所有权人会
议或规约未规定者,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召集人无法依前项规定互推产生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得申请直辖市、县 (
市) 主管机关指定临时召集人,区分所有权人不申请指定时,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指定区分所有权人一人为临时召集人,或依
规约轮流担任,其任期至互推召集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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