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kase (............)
2021-07-19 19:55:11※ 引述《alzard (丢我阿)》之铭言:
: : 法,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 我帮你备份啦,怕你自己删文或偷改
: 不过还是想问你第一点能不能帮我解释一下
: 我智商没157,需要你解答
你的要求我第一次见过,好吧
药事法 48-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得专案核准特定药物之制造或输入
,不受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之限制:
一、为预防、诊治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之疾病,且国内尚无适当药物或合
适替代疗法。
二、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之需要。
Covid-19疫苗适用的是条款二,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
为什么会有这个条款?因为正常药品上市有一定流程,也要药证
如果没有卫生主管专案许可,厂商私自制造,那等同于伪药
照药事法规定是可以直接销毁药品,甚至可以直接吊销药商许可与登记
再来是施打疫苗的部分,疫苗到货后,统一都要食药署检验封缄,ok之后才会放行
AZ是这样,莫德纳也是这样
柯文哲不懂就算了,八卦不是人才济济,当初吵药证吵EUA吵半天都吵假的?
这啥失智列车.......
啊,药事法48-2是民国104年修订的,所以别再幻想什么阴谋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