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隐匿接触史 有罚则吗?

楼主: cohone (Q_q)   2021-07-09 21:39:48
内容很长!
恳请大家耐心看完+分享!
我是一位基层诊所服务的护理师,永康奇美陈志金医师曾提醒<别北孙南送害长辈>,却遭打脸:歧视北部人。可没想到6/7却真实发生在台南我所服务的诊所。
6/7吴小姐〈案11940〉来我们诊所就医,在诊所外面不断的咳嗽,我下意识反应,直接安排吴小姐在诊所外面看诊,当下我询问她有没有去北部、桃园、苗栗、盐水或善化牛墟、佳里、白河、台南市区或安平,吴小姐都回答没有,我们进行问话的同时,吴小姐不断地咳嗽,护理师才再次询问吴小姐:妳都没有离开大内吗?她思考许久后才说出:两个礼拜前有去土城接孙子回来大内照顾。护理师接着询问:妳是去台南的土城?还是台北的土城?她才回答:是台北的土城,且情绪激动地再三强调她没有下车,只待在车上,等孙子上车后就直接开走了。对于原本在北部照顾孙子的
外婆已确诊COVID-19的事实却只字未提。我接着询问她的孙子是否有感冒症状,吴小姐坚决的告知:“没有症状”,之后我看到市府公布的确诊者足迹,才惊觉吴小姐的孙子在5/29有感冒症状且有就医,服药后症状仅有改善,并未痊愈,吴小姐却只字未提,这只是她恶意隐匿接触史的一部分。
更可恶的是,吴小姐来我们诊所看诊前2-3天有打电话到另一家诊所询问医师:她有去新北市土城接孙子回大内照顾,而且照顾孙子的外婆已确诊COVID-19,她当时已经有咳嗽感冒等症状,该怎么办?该位医师明确告知吴小姐不要至基层诊所或卫生所就医,也不能到药局自行购买成药,一定要到大医院采检就医;但吴小姐仍在6/7来我们诊所就医,这难道不足以证明她是明知故犯,且恶意隐匿接触史?从事件发生至今已经一个月,过程中也曾向台南市卫生局投诉这个事件,但这个恶意隐匿接触史的事件就如同石沉大海一般,卫生局对于这个可恶的人没有任何的处理,试问一下똊コf防治法69条的罚则是立法立好看的吗?台湾难道就没有王法可以惩治这种恶人,更别提求偿了,难道只有她孙子的命是命,我们护理人员的命就不是命,我们就活该要为了她个人自私的行为把生命赔进去吗?
6/8下午我在诊所接到台南市卫生局电话,才惊觉自己因确诊者恶意隐匿接触史,必须立即去麻豆新楼做筛检,并采自主健康管理14天,当下我真的是从脚底麻到头顶。挂了电话,我马上打电话告知家人,我被卫生局通知的状况,并再三叮嘱...等等我做完筛检回到家,要先在门口全身喷完消毒水后,我会直接上去房间,请所有人连同小孩都要避开我,有事要联络,就用手机或Line联络就好;身心承受等待PCR检验结果的煎熬,这段期间自我严格执行不与家人直接接触,身为一个母亲...面对小孩哭着找妈妈,我却只能隔着门,口头安抚女儿,真的非常心酸...但我无能为力。ꘊ]为我的家人都还没施打疫苗!避免接触是我唯一能为我家人做的事情。
身为第一线医护人员,坚守岗位是我的职责,但我的家人没有义务要跟我一起承担这么高的风险啊!即便14天的自主健康管理结束了,我们仍要继续在工作岗位面对病患与抗疫,而支持我们的家人却跟我们一起承担染疫的风险。
自从5/26疾管局宣布,移除医护人员同住者列为第三类别,直到6/13全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及医师公会的联合声明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我们的家人只能继续承受着染疫的高风险,无限的等待再等待…为了自救,6/15我曾写Mail向台南市市民信箱投诉,等到6/22才接到台南市卫生局电话回复,针对第一线医护人员同住者回归第三类施打疫苗这件事情,台南市卫生局说这归中央管辖,卫生局只能向上反应。目前各国捐赠的疫苗陆续抵达台湾,各行各业都努力争取施打,也逐步开放中,但最具高风险的第一类医护同仁的同住者却没有受到保护。如果政府不再有所做为,试问各位医护
同仁,谁还愿意在医疗第一线冲锋陷阵?
针对我所投诉的案11940恶意隐匿接触史事件,7/9我致电给台南市卫生局疾管科张?
我非常气愤,随后我接着告知张小姐有民众向我们爆料,事件1:吴小姐于6/7上午在我服务
事情严重性,才愿意配合警员与急诊室人员进行足迹调查与疫调。
民众爆料事件2:案11940吴小姐于6/8被确诊COVID-19,且登上新闻版面后,其同住
我反问张小姐,当妳听完这些内容时,妳还要告诉我,她是因为紧张而忘记去过哪?
张小姐竟然回应我说:‘我们有安排妳去做筛检那就好了啊!’我当下著真的非常气
张小姐只轻描淡写的回应:‘我会请卫生所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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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意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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