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目前司法制度的腐败
我苦思多年得出了一个新的制度
我称之为生命点数!!
是的,请仔细听好
现今的罚款制度对于有钱人来说就是
"喔喔,如果我缴钱就可以超速"
"缴这个金额可以红灯转左"
"看这个人不爽,花这个数目可以撞下去"
司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那对于人来说公平的是什么?
人生而平等是错的
人死而平等才是
所以
我这个制度的机制就是
不罚钱,但犯法就计点
闯红灯1分、超速2分、诈骗10分
过失致死60分、蓄意杀人95分
累积100分者死刑
或集中起来做大逃杀
好了,我说完了
谁赞成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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