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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ysem (seysem)
2021-07-04 18:51:01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陈雕文
3.完整新闻标题:嫖客救美求按摩女不要做S!逼老板放小姐走 她被炒怒:干你屁事
4.完整新闻内文:
是“英雄”还是“管太多”?台南一名男子到按摩店消费,体验花花(化名)的“高超技
术”后有了感情,并保持联络,知道花花也会跟其他客人从事性交易后,他开始频繁向警
方检举,还传讯息、写信要求业者让花花离开,但此举让花花怒斥,“干你屁事”,认为
男子的鸡婆害她失去谋生的工作,从此不再连络,业者也对男子提告妨害自由。
频频检举按摩店的20多岁欧姓男子,去年8月底曾写信给业者,“不想让事情越闹越大就
不要让花花继续做,我手上有证据。”业者担心若不从,欧男一直检举,警察找上门会影
响生意,只好要求花花离职。
过了一个多星期,欧男又用Line传讯息给业者说,“只要她不出现在你们那里,那就皆大
欢喜”、“希望你们不会把她介绍给别间,不然后面有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等语,业者
看到文字决定提告。
检方认为,花花本来就有选择职业与工作处所之自由,没人强迫,而按摩店业者也有“决
定雇用何人”的自由,花花与业者间的契约关系非他人能任意介入的,欧男禁止按摩店雇
用花花于法律上本属无据,且不管按摩店是否有从事性交易,一般店家若频遭临检,不只
顾客对于是否前往消费将产生疑虑,店内人员也深感困扰,该店生意显会受到影响,因此
依强制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欧男坦承,“我去这家按摩馆消费后,与编号1号的花花常常联络,她在店
里的工作内容是从事性交易,我做这些事目的是为了让杨女不要再从事性交易,但她不高
兴我一直阻止她,所以现在跟她都没有联络”。
至于欧男对老板扬言“希望你们不会把她介绍给别间,不然后面还有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等语,杨男当庭解释:“意思是指我还会继续向警方检举按摩馆非法提供性交易,这家
店确实有提供非法性交易,也被警方查获过”。
法官认为,台南市至今并未制定自治条例,尚未规划性交易专区,足见在台南市从事性交
易仍受到限制,此一限制当然包含以合法掩护非法(如:以护肤中心、美容坊等名,实际
上系媒介小姐为性交易),且既受有限制,业者自不得再主张本身有合法权利。
因此欧男扬言向警方检举,并非《刑法》中所谓的“胁迫”,他怀疑按摩店媒介性交易也
不是没有依据,他写信、传讯息给老板,是以合法手段阻止法律不允许之事,因此一审判
决欧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703/2022048.htm
6.备注:
没钱有没钱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