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7-01 12:32:30→ ramses0619: 还好不是在台湾 不然....
推 m50205811: 在台湾一定判杀人罪
推 C00L: 反观司法改革
→ annie06045: 如果发生在台湾 会不会被判几十年?
推 KOSTAR: 这在台湾的司法一定不可能获释,让人有感
→ KOSTAR: 台湾司法畸形,自我防卫杀人的都会判防卫
→ KOSTAR: 过当,真的杀人犯却又不敢判太重.....
答案是中华民国司法早就判过类似案子了
邓如雯杀夫案是指1993年10月27日发生在台湾的一起刑事案件,邓如雯因长期遭受家庭暴
力、邓母、婚内本人及妹均被性侵害,最后杀夫,在受审过程中,受到妇女团体的支援,
最后被判刑三年。
并促进《家庭暴力防治法》于1998年6月24日立法通过
使中华民国成为亚洲第一个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与民法保护令的国家。
事件经过
邓如雯一家做槟榔摊生意,因地缘关系,与附近大其二十余岁的殡葬业者林阿棋相识。
林阿棋曾多次性侵邓如雯母亲,并施暴造成邓母住院。林阿棋进而在邓母住院无法保
护儿女时,多次性侵当时就读国中三年级的邓如雯,进而导致邓如雯怀孕生子。在林阿棋
逼迫下,邓如雯与其同居,并饱受林阿棋施暴。邓如雯不堪其殴打,带孩子回家躲避。林
阿棋为威逼邓如雯回来继续同居,将未满一岁之长子甩在九人座之厢型车车顶上,猛开车
后再急煞车,邻居趁其停车时立刻将长子抱下交予邓如雯之三妹,再由邓如雯携子离家至
庙宇躲避。林阿棋又至邓父家中砸毁屋内物品,将邓父吊起来毒打。经报警后,友人出面
调解,邓如雯为了家人的安全同意与林阿棋结婚。林阿棋婚后仍经常酒后殴打其妻与其子
,邓如雯离家多次,林阿棋至邓父家中毁损物品,并将屋外二瓦斯桶安全栓打开,其中一
桶置于门缝朝屋内放出瓦斯,另一桶自楼上往楼下投掷,经其友人劝回方才罢手,旋邓如
雯被林阿棋寻获。
1993年10月27日,在得知林阿棋对邓如雯之妹性侵未遂后,受不了多年来长期家暴的邓如
雯在林阿棋喝醉酒入睡后,用铁锤与水果刀将林阿棋杀死。事发后,邓如雯打电话给林阿
棋之妹,请她代为自首报案。
1994年,板桥地方法院一审
认定尽管邓如雯多与其家人受辱情节属实,邓如雯仍应诉诸正当法律途径解决其困境,不
得以不谙法律为名脱免罪责,而趁林阿棋熟睡时行凶,亦与正当防卫要件要求的“防卫情
状”不符。
邓如雯却于受辱后两小时趁林阿棋熟睡之时下手行凶,与刑法二百七十三条义愤杀人罪的
当场基于义愤要件不符。
辩:此为正当防卫(拼无罪)
审: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防卫情状
辩:此为义愤杀人(拼减刑)
审:不符合当场基于义愤
辩:主张精神耗弱,应送精神鉴定(拼减刑)
审:能把尸体用棉被包覆,且有明确记忆,能清楚陈述案件细节,驳回精神鉴定
台湾高等法院之刑事二审
正当防卫与义愤杀人之争点与一审同
三军总医院精神科出具邓如雯案发时精神极度耗弱鉴定证明,二审法院认定邓如雯显然
处于短暂而似失智性之低度偏差化行为,纵使邓如雯案发后能清楚陈述案件细节
亦符合精神耗弱条件,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部份,经由庭外和解,二伯将小孩归还邓如雯。服刑一年半后,邓如雯假释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