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其迈质疑新北没做好疫调 恩主公院长:

楼主: hamsters56 (鼠鼠so cute)   2021-06-23 19:09:52
※ 引述《a326516 (太子ψ无敌)》之铭言:
: 陈其迈质疑新北没做好疫调 恩主公院长:不在匡列规范
: 2021-06-23 18:29 联合报 / 记者江婉仪、张哲郢/新北即时报导
: 高雄暴增9例确诊个案,市长陈其迈质疑新北市疫调不确实,这一个案前后错失3次被发现
: 机会。三峡恩主公医院院长吴志雄回应,该病人不在匡列规范内,加上该位病人在群聚感
: 染爆发前,就已经出院,所以并无对该位病人匡列、做疫调。
: 吴志雄表示,医院5月28日在11楼18号病房有一个群聚感染,该位病人是5月22号因发烧住
: 院,PCR结果是阴性,27号医院发现病人的肺部有浸润,所以再做一次采检,28号发现是
: PCR阳性,因为那是医院的第一个确诊病人,按照CDC的规范,针对第一圈的接触者要做匡
: 列,密切接触者包括没有做好防护、超过15分钟的接触,医院匡列为照顾该病患的护理师
: 、医护同仁跟隔壁床的病人。
: 吴志雄表示,高雄这位病人是20号病房,因没有任何接触,按照CDC规范,并不在这个圈
: 列范围,而且这位病人在18号病房病人确诊的前一天已经出院,也因为不在圈列的范围,
: 所以院方也没有匡列这个病人,所以新北市卫生局就没有对这个病人做疫调。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5553117
: 陈其迈暴怒甩锅新北 意外打爆闹钟 XDDDDD
恩主公医院说遵照CDC指引
应该是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调查及接触者追踪指引
如果是的话再继续看
这个指引是在去年1月因应疫情出现时所订定的
而这个时间点,陈其迈应该还在担任行政院副院长才对
应该要看的懂这个指引才对吧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调查及接触者追踪指引
109年1月20日
一、 疫情调查
(一) 完成时限
个案于“法定传染病监视通报系统”通报后,由个案居住地所在县
市卫生局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调单”于24小时内完成疫调作
业。
(二) 疫调作业
请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调单”(如附件)进行疫调,完成疫调
单中包括个案基本资料、临床状况、发病前14天/至就医隔离前的
活动地点、旅游史、接触史、就医史等资讯蒐集,疫调时应同时完
成通报个案之接触者名单建立,另疫调人员如需与个案近距离接
触,则应采取适当的感染管制防护措施(参考感染管制指引个人防
护装备建议)。
(三) 接触定义
自个案发病日起至隔离前,在无适当防护下曾有长时间(大于 15
分钟)面对面之接触或提供照护、相处、接触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
体液之医疗人员及同住者。
(四) 接触者匡列原则
符合前述接触定义之个案接触对象皆应列为接触者,另特殊情况
之接触者匡列原则如下︰
1. 医院接触者︰依“医疗机构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感染管制指
引”进行匡列。
2. 航空器接触者︰座位与个案同一排及前后二排之旅客、服务个案
该区之空服员。
3. 学校接触者︰同班上课之同学。
4. 遇特殊情境时,可请疾病管制署各区管制中心防疫医师协助判断
匡列。
二、 通报个案自主健康管理
(一) 启动时机︰通报个案第 1 次采检检验 nCoV 为阴性,符合下列解
除隔离条件者,于解除隔离时由卫生局开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书
进行后续追踪管理:
1. 检验结果为流感、或确诊为其他足以解释此病情之病原体,而解
除隔离。
2. 流感检验为阴性,或无确认其他足以解释此病情之病原体,则须
再检验一次 nCoV(间隔至少 24 小时采检),如为阴性则可解除隔
离。
(二) 追踪期限︰追踪至发病后 14 天,另为利操作执行,将发病日定义
为“开始发烧日”,若无发烧则为“经医师诊断为肺炎日”。
三、 接触者追踪
(一) 启动时机︰通报个案经检验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启动个案接
触者之追踪。
(二) 追踪期限︰至与个案最后一次接触后 14 天。
另外上面提到的
医疗机构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感染管制指引
我看疾管署的网站,相关指引也都是在109年3~4月就订定完了
当时陈其迈还是行政院副院长吧
应该很熟悉才对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