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cyeh (杰轮特)》之铭言:
: 我觉得你各位都怪罪错人了
: 法条就写在那边
: 法官当然都是照着法条判的
: 如果觉得判的不好
: 那就是你们选出来立法的人乱立法条
: 才会轻判
: 换句话说
: 就是你各位选出来的
: 不要太不满
: 好吗?
法律千百条,要用自己乔呀
什么成文法,什么只能照法条来,照他阿公大内裤啦
反正拿个限缩解释、扩张解释出来为自己辩解就好
反正你不懂就是法盲
一个拿异物插肛算不算性侵的判决,都能够有完全不同的结果出来
拿木棒捅对自己女儿始乱终弃男生的肛门,之后和解
就说他没要满足自己性欲,不算性侵的也有
三四个男高中生拿模型飞机头戳同学肛门也有和解,但还是判性侵(不过缓刑)
少年感化院里拿原子笔戳进同居室友肛门,没要满足性欲,不算性侵,不起诉。
替小妹出气,把人押来凌虐,用空酒瓶插肛门,事后和解,判强制性交罪成立
反正怎么样都能自圆其说,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