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 既然政府要求店家关店 不能内用
就该给赔偿费用
个人觉得 要别人停止工作 又不给钱 明显违反了 基本人权的工作权
虽然不可能完整陪那种 一个月赚几十万的店
但已基本薪资或基本啥的钱也该出吧
目前政府纾困方案是什么鸟啊
给的慢 又给的少 还一堆条件 让一堆人根本拿不到
另一边说不排富 全给一万的 你们也没好到哪里去
一万是能干个鸟啊 你一个半年给一万 还是一个月给一万啊
说到强迫停业 就生气
说到禁止内用 我就生气
内这个政府害到没办法到吃到饱餐厅吃到饱
让我累积了不少生活压力
要不是我精神坚韧
早就得精神疾病了
但因维还没得病反而不能告政府
这政府欠告啊
唯一让我高兴地只有健身房和抓娃娃店关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