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干 我的文没违规 但却还是会被偷偷删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1-06-21 02:03:45
※ 引述《VOLK11 (VOLK)》之铭言:
: 今天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
: 我一个大学同学也确诊,让我极度不满
: 今天我生活又不是很好过,
: 长期失眠,也有忧郁倾向
: 长期服药好不容易靠静坐好转
: 今天这样侵害我的人权,隐私权
: (严重侵害)言论自由权,根本民主之耻
: 侵害我的身心灵
: 倒退回警察国家
: 违宪
: OS:尼它妈三万块很少吗,我可以吃四个月
: 民进党是恶魔
: 我刚笔录忘了提一点,我觉得是政治迫害
既然你笔录做完了就顺便讲一下,以后其他人遇到的心理可以有个底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5条 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用这条查水表的时候通常要过三关
第一关是警察,不管是主动调查或有人检举,就会查你资料叫你过来做笔录
第二关是法官,法官才会真正的去审理你是否符合63-5条
这一条"原本"必须符合两个要件
譬如散布谣言,表示你明知不是事实,却用捏造的方式将谣言公布于众
譬如影响公共安宁,表示你捏造的谣言引起公众害怕、恐慌情绪
原本的法律条文是这样写,所以在马英九时期的时候很少有人用这一条法办
为什么? 因为骂政府跟怀疑政府跟上面扯不上关系
会用这条处理的通常是"捏造"哪边有凶恶罪犯,或是哪里有严重传染病患者等等
譬如你捏造某个地方发现有人随机掳人性侵,却子虚乌有
又或是你真的是散布谣言,但如果谣言不会引起社会恐慌,也不罚
所以就算真有人检举,除非很严重的,马英九时期通常警察那边就不受理了
更别提后面甚至送到法院??
那为什么蔡英文时期就开始暴增呢? 因为这判断条件不一样了嘛
最标准的案例就是苏宏达,讲一讲故宫跟执政党的坏话就被查水表了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8978
但按照马英九时期,这绝对不可能被查的,为什么?
第一 苏宏达的言论是基于故宫院长的访谈,所进行的评论
表示这是有所本的评论,而非明知非事实却捏造
第二 故宫的澄清言论发表在苏宏达之后
第三 苏宏达的言论根本就不会造成人民恐慌社会动荡
其结果
法院裁定,尽管苏宏达的用语可能使人对执政党产生负面观感,或引起不同观点者不快,
但不影响合理评论;加上是苏宏达先发布影片,故宫才做事后澄清,因此不得拿故宫的澄
清页面推论出苏宏达明知不实却发布影片
或是另一个案例,有人说蔡英文吃7000块的便当
吃7000块的便当是真是假? 我不知道,但这显然不会造成社会恐慌
却警察还是查了水表,还是函送,然后被法官打脸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1215/CQPMW3BR7NCQJNONV7KSSGLPQI/
还有更扯的一个案例,一个男的觉得政府刻意隐瞒实情就被查水表送法院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4792
结果被法官认证
法官认为,何男发文时间点正值疫情初期的紧张时刻,以当下时空背景而论,何男不仅是
合理怀疑,事后观察也符合事实,无法评价为谣言。
法官指出,何男言论不仅不会使民众畏惧、恐慌,反而还会督促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更
加公开透明,故何男的行为与不符处罚要件,裁定不罚。
现在问题来了,正常来说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警察
应该在他那一关就不可能叫苏宏达来泡茶了
结果居然送到法官那边去打脸,有没有觉得匪夷所思?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查水表起诉的过程,是真认为有罪,或过程才是目的?
而警察为什么相较于2016之前,判断上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所以回到原Po,在目前法官表现都还正常的情况
就算真的函送,到法院也很难成罪
但也请多珍惜现在的时光,未来怎么样都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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