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律人 进来喔 刑法130条 废弛职务酿灾罪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21-06-18 19:34:49
※ 引述《Zoro777 (快乐会传染^^)》之铭言:
: 刑130 废弛职务酿灾罪
: 条文:“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知道 本 中华民国 自开国至今 百年以来 从来都没有人被这条罪定罪过
: 那请问一下阿
: 假设今天有一个政府官员
: 因为没有做会议纪录 (废弛职务:应做会议纪录而未做会议纪录)
: 然后该次会议该做的评估报告也都没有
: 决策影响分析、参与人员意见 通通都没有 (废弛职务)
: 就这样胡乱决策了一番
: 而该决策致使我国伤亡惨重,对国计民生造成重大实害,
: 不管是在国民的生命上或经济上,均造成非常重大的损失(酿灾)
: 请问该名官员会构成本罪吗!?
: 因而在中华民国的法律史上 青史留名吗!?
: 还是因为过去都不曾有过本罪的适用
: 所以真的要用 还真的没人知道怎么用
: 纯粹只是写在法条上 写好玩的 只为了形塑我国是进步国家的假象
机师工会拿来一份心理问卷调查
蒐集了五六百位的会员勾选
开会之前
先开记者会制造舆论压力
宣称再不帮他们减少隔离时间
会有飞安问题
然后
事情爆发后
有一个疑似工会成员的乡民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自己说过在航空公司上班
每隔一段时间
就发文试图洗白
撇清工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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