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S7788 (肥宅)》之铭言:
: 讲白点 就是 上面震怒
: 不处理不行
: 直接说记两大过
: 免职
: 可是 有依照法规吗???
: 他有犯法 被定谳吗???
: 他有行为不检 被起诉 被控告吗
: 如果都没有 为啥能够让他记两大过???
: 他说都没有办案过 正常啊 航警有啥好受理办案的???
: 说他考绩6年乙 又如何 甲要做得要死要活 还不一定有
: 假也不能请 还要会拍马屁
: 不然可以拿到???
: 要我就去打官司 告这些人 依据哪一条可以用两大过
按照哪一条
公务人员考绩法第 12 条第 3 项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一次记二大过处分:
五、图谋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
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
依据这一条呀
你说不公平,一样是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为什么有人只有2次申诫处分
(侨务委员会科长杨佳欣呛警事件)
而他就被免职呢?
官字本来就两个口,而且他把自己单位说成那样,你是他上头不会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