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邓玉莹
3.完整新闻标题:
人夫偷吃健身房女员工!法官当庭听她10秒淫叫 “应是本人”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一名人妻去年发现,姚姓丈夫偷偷地与在连锁健身房工作的巫姓女子一起到苗栗出
游、夜宿,姚妻跟随到民宿门口,听到小三淫叫逾10秒,崩溃蒐证并报警敲门,结果姚男
过了好一阵子才开门,而巫女已穿着睡衣坐在床边。虽事后姚男、巫女均否认有不当的“
连结”,但一、二审法官不采信,当庭勘验人妻在门外录下的声音,果真听见淫叫声逾10
秒,认为应是巫女所发出,依侵害婚姻配偶权,判2人应赔偿姚妻30万元,全案确定,不
得上诉。
判决指出,姚姓人夫与妻子结婚9年,育有2子,姚妻去年发现丈夫与在一家连锁健身房工
作的巫姓女子,有不正常的交往关系,甚至隐瞒行踪,于4月26日与巫女一起从台中开车
到苗栗旅游,在一家民宿过夜。姚妻在门外犹豫等候,却听到从房内传来至少10秒长的淫
叫声,悲愤之下报警处理。
由于当时通奸尚未除罪化,当警员陪同前往敲门时,姚男过了很久才开门,而巫女企图想
从窗户逃走未果,只好坐在床边。
姚妻认为她的幸福美满婚姻被巫女破坏,不满巫女事后无悔意,令她精神痛苦不堪、心痛
不已,除和姚男打离婚官司,也对姚男、巫女提告求偿侵害婚姻配偶权精神损失100万元
。
姚男出庭否认奸情,辩称和巫女只是朋友关系,他说,当时因为与妻子婚姻触礁,想寻求
巫女意见,才邀巫女一起登山,并顺便夜宿,且该房间是三张床的房型,两人之间没有任
何“连结”。
有过一段婚姻的巫女也否认两人有不当“连结”,她辩称是姚男主动邀约,事后也感到懊
悔。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巫女明知姚男已婚身份,仍于去年4月26日与姚男到苗栗游玩
共宿,虽姚男、巫女均辩称房内有三床,但是已婚男子与女子单独出游并共宿一房,显然
逾越普通朋友交往或一般社交往来的分际,不是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又隐瞒行程不让
妻子知道,2人行为已明显侵害到姚妻配偶权,判2人应赔偿30万元。
巫女不服,提起上诉后,台中高分院法官勘验姚妻提供在民宿外录下的影片,只见画面是
姚男与巫女入住的民宿门外,门里传出一女子之淫叫声,时间约10几秒,后来房门由姚男
打开,巫女则身穿睡衣坐在床边,法官认定发出淫叫声应是巫女发出无误,两人显然已经
逾越男女交往分际。
法官审酌姚男是保险经纪人,月薪3万余元,巫女则在连锁健身房工作,月薪5万余元,姚
妻在科技公司上班,月薪3万余元,认为一审所判赔偿金额合理,仍判2人应赔偿姚妻30万
元,不得上诉,全案确定。(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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