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说明“中央政府机关防疫相关人员之疫苗分配量寄放于各县市”一事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就“第二类‘中央政府防疫人员’及第三类‘高接触风险第一
线工作人员’疫苗量,寄放于各县市”一事,说明如下:
一、指挥中心系以造册名单核估各县市第一类至第三类人员疫苗分配数量。前一批COVAX
分配之40.98万剂及本次日本政府提供之124万剂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均以此原则
估算。
二、对于符合各类接种对象身分者,COVID-19合约医疗院所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及妨碍
该等对象接种,惟未限定须为其保留疫苗数量,故无所谓“寄放”之问题,如未及时接种
,地方政府可依现行优先接种对象,安排接种作业。
三、考量先前第二类、第三类对象之接种作业,有些地方政府以各县市所属机关人员优先
接种,而拒绝为符合第二类之“中央政府防疫人员”接种,爰本次疫苗分配时,特别提醒
各地方政府卫生局,应提供工作地点位于该县市之“中央政府防疫人员”及“高接触风险
第一线工作人员”接种疫苗。该数量系以机关/工作所在地位于该县市,且尚未接种人数
之6成估算,提供各地方政府参考使用。
指挥中心再次重申,配送予各地方政府之疫苗数量,是以疫情状况、疫苗可分配数量、接
种情形等综合评估后,订定分配数计算基础之公式,对各县市依比例公平分配,指挥中心
也会根据各自县市之疫情及后续接种情形等状况分析,滚动检讨并加强配送作业,全力协
助地方政府推动疫苗接种作业。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A_4V_ZEYMJgH3nzjXxy21w?typeid=9
没有所谓中央"寄放"疫苗......
有些地方政府......是指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