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住淡水女员工到石碇双溪复职? 人力公司没诚信再败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李姓女子控诉遭经营人力派遣的鸿集实业公司欺骗,胁迫签自愿离职书,她提确认雇佣关
系存在诉讼,鸿集败诉确定。李女要求复职,鸿集却片面终止劳动契约,她还是透过台北
市就业服务处通知才知理由是“业务性质变更”,再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判雇佣关系存
在,鸿集还得按月付薪至她复职,台湾高等法院也驳回鸿集上诉。
李女2016年10月进入鸿集实业公司,派驻华南银行总行担任行政职务,月薪2万4千元。
2017年1月9日,胡姓主管以李女“中午和华银已婚正职人员一起散步”为由,要求她签自
愿离职单,她一头雾水拒绝,胡胁迫说“妳这种情况,就是没有资遣费!妳不签,妳3月1
日也进不来银行上班!”。李女无奈之下签署,事后才知受骗。
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审理李女提出的确认雇佣关系诉讼,认为胡先是证称华南银行认为李
女工作效率不好,后又改口银行工作量减少才调职,但华银却表示没有要求李女离职,更
没提到“跟男同事散步”,一、二都判李女胜诉。鸿集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上诉不
合法裁定驳回。
李女前年3月13日请求鸿集公司让她复职,但当月22日鸿集就说将在月底终止雇佣关系,
且没说明理由。她经北市就业服务处通知,才知公司是以“业务性质变更”当理由,但她
认为鸿集的公司登记营业项目仍有“人力派遣业”,可见没有业务性质变更情事。
当李女再度提告时,鸿集临讼又增列“业务紧缩”理由,但她发现公司还在人力银行网站
刊登“更新”招募员工启事,工作地点也是在华南银行总部,认为鸿集恶意拒绝她复职。
台北地院再度判雇佣关系存在,且鸿集公司应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李女复职日止,按月给
付2万4千元,也必须按月给付1440元至她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鸿集公司上诉,称前案诉
讼期间,相关业务萎缩,李女原职务和业务都遭缩减,没有复职可能。
高等法院认为,鸿集在得知李女要复职就以存证信函明示终止契约,却没告知理由和法令
依据,明显违背诚信原则,终止难认合法。而去年9月25日,鸿集又以存证信函向李女表
示有新北市双溪区卫生所、石碇区卫生所资料处理人员的职务,但李女住在淡水,高院不
但认为距离过远,还发现鸿集还有台北市中山区、大安区与新北市淡水区的职缺,也没诚
信。
高院驳回鸿集上诉,指鸿集公司仍处在“受领劳务迟延状态”,鸿集必须按月给付李女2
万4千薪资、提缴退休金至她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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