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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大学教授扮国中女骗8童拍裸照 辩承受压迫“显可悯恕” 高院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陈致正宣称犯行源于“自卑感与工作压力双重压迫,一时失虑”,但法官拒绝给他减刑。
(记者张瑞桢翻摄自网络)
2021/06/10 06:04
首次上稿 03:06
更新时间 06:04
60岁男子陈致正,在担任华梵大学教授期间,假冒国中女学生,诱骗8名儿童与少男少女
,自拍下体、胸部等不雅照给他观赏,警方搜索查扣177张不雅照片,南投地院一审判决
8年6月徒刑,他提起上诉,宣称自己“自卑感与工作压力双重压迫,一时失虑”,声明法
院援用“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减刑,台中高分院法官却抨击说,陈男受高等教育,社经
条件高,且被台南警方查获后又持续为之,岂有值得同情悯恕之处?维持8年6月原判,可
上诉三审。
判决书指出,案发时担任华梵大学教授的陈致正(60岁,去年2月退休),从2019年起11
月起,在学校研究室等处,化名“林婷”、“Ting Lin”,谎称是国中女学生(姊姊),
以“交朋友”、“玩刺激一点”等话语术,诱骗5女3男共8名儿童或少年,用手机自拍下
体、胸部照片,再用MESSENGER通讯软件传给他,共计177张,其中一名住南投县的女童,
被父母发现自拍裸照,父母担心外流而报警,警方诧异查出,竟是陈姓教授所为,且这名
教授之前在台南亦有相同行径,被台南警方拘捕之后又再犯(台南部分,一审判刑7年8月
,目前二审中)。
南投地检署侦办时,向南投地方法院声押陈男获准,他目前仍羁押中,南投地院于今年1
月,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以诈术使少年(儿童)制造猥亵行为之电
子讯号罪”,判刑8年6个月,陈男不服提起上诉。
陈男表示,他是“自卑感与工作压力双重压迫,一时失虑”,且手段平和,照片也均为自
己观看,并未散布于众,已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调解中,实有情堪悯恕之处,依刑法
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减刑。
法官却认为,陈男案发时在大学担任教授一职,受高等教育,社经条件相对较高,如有性
需求或有压力、心理因素需排解抒发,自有能力选择合法、有效的管道为之,竟利用网络
难以查证真实身分的特性,假冒国中女学生,松懈被害儿童少年心防,要求拍不雅照供他
满足私欲,且2019年12月被台南警方查获,却继续犯行,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悯恕,据
此驳回上诉,维持8年6月原判,可上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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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6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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