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通报疑似染疫死亡“被放生” 北市警痛批

楼主: loveloser (不良猪)   2021-06-07 23:59:05
推 j******o: 认同卫生局是救活人 1.34.210.83 06/07 19:13
推 M*****G: 卫生局︰活人采检是医师 死者是由法医采 42.77.50.188 06/07 19:13
→ M*****G: 这个回应我觉得是对的
看完推文我快笑死 一堆法盲不懂装懂
推啥小卫生局救活的 死的给法医验 卫生局没讲错.....这那国的规定
乡民不懂就算了 连医生都不懂我觉得有点扯
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97/661783/679729/post
台北地检官网
相验分为两种
相验就是“检视大体”的意思,判断死者的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发给死亡证明书或相验
尸体证明书,以便办理后事,如户籍上的除户,以及殓葬事宜。没有死亡证明书或相验尸
体证明书,尸体是无法火化的
相验,可以分成“行政相验”与“司法相验”两种,分别由卫生所以及地检署执行。
司法相验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遇到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的情况,要由该管检察官相验。检察官
或检察事务官会和法医师一起前往,这里相验的目的是为了排除死亡有没有犯罪的因素在
内。如果发现有犯罪嫌疑的时候,会继续进行必要的勘验跟调查。
行政相验
除了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的情况,当病人无法依照医疗法施行细则规定,取得死亡证明书
时,就由所在地卫生所或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检验尸体,掣
给死亡证明书。
简单说 不是生病或自然死的 报检察官
自然死亡或病死的 报卫生所
本案一个80几岁的老人家死在家中 家人同住
加上他家人都说感冒发烧了 不管自然死亡或生病死亡都是归卫生所要来相验
怎么会是报地检相验
今天这位值日检察官人真好
遇到大牌的检座就不是警察出来靠北而已 应该整个卫生局被电翻了
疫调 取缔未戴口罩 群聚 宣导...那一样是警察业务
国难当前只好跳出来扛
现在一件本来就该卫生单位行政相验的案子 还不出来验继续推
卫生局就是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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