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大法律教授脸书公审在职生 他挨酸“冤

楼主: fge16 ( TT)   2021-06-06 15:41:07
台大法律教授脸书公审在职生 他挨酸“冤亲债主”怒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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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成钢铁公司叶姓法务主管2016年进入台大事业经营法务硕士在职专班就读,找台大法律系王姓副教授担任论文指导老师,但论文大纲屡遭打回票,教授2020年7月告诉叶男:“不接受本人的建议的话,我不可能退让。”还在脸书PO文“以前有人一直不接受我们的论文修改建议,目前应该是业界的笑柄。”叶男见下方有人留言“冤亲债主”、“浪费资源”,认为教授PO文损害他的名誉,怒告教授要求道歉并求偿152万元,但台北地院审酌PO文没指名道姓,判叶男败诉。
判决指出,叶男2020年3月找王姓教授签名指导论文,他计划以自己职务上处理到的一件石绵职灾赔偿案为主题,预定论文题目为“石绵引发职业病之认定基准研究”,但2020年6月30日第一次论文指导,教授略读了论文大纲就批评“像教科书”,限时30分钟要叶男提出新版本,叶男当天急忙弄出第二版,仍被打回票要求重写。
叶男同年7月1日寄email给教授:“为释明何谓‘补偿与赔偿之请求竞合’,敬请老师查照”。教授7月5日回复:“你的论文大纲开花了。麻烦阅读大量的基本文献后,拟定比较可行的大纲。不然,浪费我的时间。我7月底出国前,其实很忙碌”。
叶男7月7日再寄email:“为请求老师支持说明部分所示之论文写作方向事,恳请老师鉴核”。教授当天回复:“我现在没空处理你的论文指导。研究生看了你的论文大纲(我放在桌上),也觉得不可行。”“一开始,虚心接受指导教授的建议,是有必要的。本人的指导论文,在台湾劳动法学界是有口碑的,好几本获奖。如果对本人的指导,一直抱持怀疑的态度,不接受本人的建议的话,我不可能退让的。如果你无法接受本人的指导建议,建议你可以更换指导教授。”
没想到教授7月7日晚上在个人脸书PO文:“如果老是要怀疑指导教授给你的学位论文写作相关建议,我会建议,早一点更换指导教授比较好,基于多年来的经验,所以有此感想。以前有人一直不接受我们的论文修改建议,目前应该是业界的笑柄”、“如果我还花时间花力气告诉你,论文存在什么问题,甚至目前论文构想及大纲无法凸显题目的研究价值,难道我闲著没事干吗?”
叶男看到教授PO文后认定是影射自己,又看到下方留言有其他法律学界教师批评:“冤亲债主”、“浪费有限的(大学老师)资源”,忍无可忍,怒对王姓教授提出民事告诉,主张名誉权、受教育权、受授硕士学位等权利遭受侵害,请求赔偿包含硕士班学杂费56万余元在内的152万6649元,并要求签署一份“学术声誉侵害回复道歉声明书”寄给他收执。
教授出庭时辩称,他去年指示叶男论文应参考台大法律系民法权威陈聪富教授所著《民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技巧》,但叶男却回信明确表示不认同,叶男始终不愿配合指导,他诚实告知叶男论文大纲不佳,是他身为指导教授该做的事,否则无异是放任叶男论文口试被评为不及格,况且学校本来就不可能保证学生能拿到硕士学位,叶男主张受授硕士学位权利遭侵害的说法不成立,至于所谓受教育权一般是指18岁以下儿少的权利,叶男主张也无理由。
法官最后审酌,教授的脸书PO文并未指名道姓,发文内容也仅是在抒发自己指导学生遭遇的困难,纵使语气不甚委婉,仍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词,是正当意见表达,不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叶男名誉权、受教育权、受授硕士学位权利遭侵害等等主张也均不成立,判决叶男请求全部驳回。可上诉。
(李奕纬/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5/TDMKEEAMGFBBPI2CZXMOERMF3A/
附注:在职专班有那么硬吗? 是不是得罪老师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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