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工总等十大团体呼吁 111年健保总额成长范

楼主: as52341 (as52341)   2021-06-06 13:26:37
1.媒体来源:
※ 经济时报
2.记者署名:
※ 谢柏宏
3.完整新闻标题:
工总等十大团体呼吁 111年健保总额成长范围应予调降
4.完整新闻内文:
工总表示,每年4-5月间,社保司皆会将其所研拟的下一年度全民健康保险医疗给付费用
总额成长范围草案,咨询全民健康保险会全体委员会议后,再呈请行政院核定,作为下一
年度全民健保医疗给付费用总额协商参考。
今年4月30日,社保司已健保会委员会议中提出“111年全民健康保险医疗给付费用总额成
长范围草案”,将高推估值成长率定为4.746%、低推估定订为1.272%。工总指出,与往
年一样,并未尊重“量入为出”预算管理,也未考量健保整体财务收支状况、付费者的付
费能力,以及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因此工总等10个付费者团体共同联名吁请行
政及立法相关部门,切勿同意社保司所拟维持111年健保总额高成长率。
工总等团体所持的理由与建议包括:
一、社保司近年来所拟订的健保总额高、低推估值成长率,完全没有量入为出的观点。再
者,健保署依照社保司所拟订的111年健保总额高、低推估值成长率及现行健保费率5.17
%试算,111年当年健保收支预估入不敷出,将短绌222亿元至492亿元,使健保财务缺口
更加扩大,间接也使安全准备遽降至未达法定一个月保险给付。
二、依健保署110年4月健保业务执行报告,109年全年门诊件数的成长率是负7.44%,住诊
是负4.68%,110年首季门诊件数的成长率为负1.95%,也是持续负成长。反观111年健保总
额范围仍执意高成长,其计算基础并不合理。另外,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4条,“新冠防疫
处置措施之相关费用”应由中央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支应,与“健保医疗给付费用总额”预
算管理有所区隔,两者不能相互混淆,更不能被误导为调高健保总额成长率的理由。
三、今年4月8日卫福部召开111年健保总额草案座谈会时,只提出111年低推估1.272%的
数字,完全没有提出高推估数字供与会者研究讨论。直到4月30日,社保司才在健保会委
员会议中草率提出111年高推估4.746%应付咨询,其中所增加的3.474%、共371.88亿元
的医疗政策竟不明确。由于国发会已下修111年人口预估成长率,故不仅111年投保人口预
估成长率及医疗服务成本成长率应随之下调,111年健保总额低推估成长率也应由1.272%
调降为0.927%。如果再依106年至110年五年间,行政院核定增加额度比平均每年2.071%
合理推算,111年健保总额高推估值成长率应定为2.998%。
四、由于总额每年新增预算是以复利方式滚动成长,因而造成总额基期费用逐年大幅增加
,所以总额成长率必须与总额基期一起看待,应该注意总额的成长金额,而非每年总额都
应维持一定高成长率。何况,国发会也书面要求应积极检讨总额基期的合理性,故应将医
疗费用使用效率低、造成医疗浪费项目,列为总额减项,以期建立良性循环的健保财务体
制,并将非协商金额也纳入总额协商范围内,以剔除与协商金额重复编列的问题,进而减
轻健保费调涨的压力。
基此,工总等团体乃一致恳请行政及立法相关部门,将111年健保总额高推估值成长率由4
.746%调降为2.998%、低推估值由1.272%调降为0.927%。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512553
6.备注:
医护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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