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许珮绒报导
鸿海创办人郭台铭近日积极争取购买德国BNT疫苗,1日火速将文件送卫福部食药署审查,
指挥官陈时中2日证实已收到申请,但还缺最关键的原厂授权书。对此,美国大学教授翁
达瑞指出,疫苗跨国买卖的法律规范繁杂,而郭台铭未搞清楚就夸口要从德国进口500万
剂BNT疫苗到台湾,直言“未免太天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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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创办人郭台铭透过永龄基金会正式到卫福部食药署送审资料。(图/郭台铭办公室
提供)
旅美学者翁达瑞2日在脸书以“给郭董上一堂法律课”为题发文表示,郭董要进口的BNT(
辉瑞)疫苗尚未获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紧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为了让疫
苗顺利上市,美国联邦政府提供3个法律条件,为批准紧急使用核可、提供诉讼豁免保护
,以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中“诉讼豁免”保护部分,除非药厂有故意的行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么差错,施打
疫苗的消费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由于诉讼豁免剥夺人民对药厂提告的权利,因此联邦政
府还要提拨一笔准备金,以便疫苗出错时补偿受害人。
翁达瑞指出,这3个法律条件都有“管辖权”的限制,只在美国(或德国)本土有效,不
及于其他国家,为了规避国际诉讼,药厂会限制疫苗的施打地点,禁止买家转运到其他国
家,“这也是日本要捐赠疫苗给台湾,必须先修改采购合约的原因”。
疫苗要跨国转运,不论销售或捐赠,当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3个法律条件,首先,当地
政府要批准紧急使用核可;接着,当地政府要提供药商诉讼豁免保护;最后,当地政府要
承担疫苗出错的损害赔偿责任,“企业或慈善机构缺乏公权力,无法提供这3个法律条件
,所以药厂只与政府交易,就算有企业或慈善机构愿意出资采购疫苗,当地政府仍然要共
同签署采购合约。”
翁达瑞提到,BNT疫苗的大中华区代理权掌握在上海复星手上,复星取得代理权时,就有
人放话台湾休想买到疫苗;而卫福部向德国原厂洽购时,果然因为国家称谓的争议(中华
民国、台湾、或中国台湾),导致采购案被挡下来,“郭董自认可让这个采购案起死回生
,手法就是由永龄基金会扮演白手套,避开买方国家称谓的问题,郭董未免太天真了吧!
”
翁达瑞强调,就算这批疫苗由永龄出钱购买,卫福部也要共同签署采购合约,提供上述3
个法律条件,若卫福部还是以“中华民国或台湾”的名义介入,原先卡住采购案的国家称
谓争议依然存在,“要规避国家称谓的争议,卫福部只能用‘中国台湾’的名义,共同签
署永龄的采购合约。”
然而这个规避手法有几个严重的陷阱:
一、台湾落入中国的统战圈套,在采购合约中接受“中国台湾”的身份。蔡政府不会为这
种“丧权辱国”的采购案背书。
二、就算蔡政府同意用“中国台湾”的名义签约,中共也未必会放手,因为BNT疫苗尚未
获得中国批准。如果这个疫苗可在台湾施打,那表示中国的法律不及于台湾,也就是台湾
享有独立于中国的主权。
三、就算中国愿意放手让BNT疫苗在台湾施打,德国药厂仍要取得诉讼豁免。若这个豁免
保护由蔡政府提供,台湾还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而非中国的一省,因为地方政府无权提供
德国药厂诉讼豁免保护。
四、最后一个选择,就是德国药厂从中国取得在台湾的诉讼豁免保护。问题是,这个豁免
保护无法保护德国药商在台湾不会被告,因为中国对台湾没有司法管辖权,所以台湾还是
主权独立的国家。
翁达瑞指出,不论郭董如何打擦边球,只要卫福部共同签约,就无法回避国家称谓的争议
,“就算蔡政府不坚持国家称谓,这个采购案还是要面对台湾主权独立的事实,中国宣称
拥有台湾主权的谎言,最终都会被戳破。”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9%83%AD%E5%8F%B0%E9%8A%98%E8%B2%B7%E7%96%AB%E8%8B%97%E5%8D%A1%E9%97%9C-%E6%97%85%E7%BE%8E%E5%AD%B8%E8%80%85%E6%8F%AD%E3%80%8C%E9%97%9C%E9%8D%B5%E5%85%A7%E5%B9%95%E3%80%8D%E6%9C%AA%E5%85%8D%E4%B9%9F%E5%A4%AA%E5%A4%A9%E7%9C%9F/ar-AAKEw5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