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带了家人到该长照机构入住,因为家里实在没有人力能够照顾,因此只能托付给长照
机构。
但在5/21,家人觉得实在住得很不适应,因此我们询问了院方是否能提早解约,让我们带
家人回家,院方也同意、而费用部分就是看住了几天来算。
当初收了月费35000/30天,看住了几天,扣掉之后剩余的金额+保证金的部分退款给我们
。
我们在5/22下午两点将家人带回家,院方说会在一周退款,我们在6/1收到款项却只有360
00多元,打电话询问院方却是完全不认帐,说没住满一个月就是以一个月计算......
请问大家有遇过这种状况吗?
小妹现在疫情也没工作,已经申报给消保官,但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