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法院三读通过删除通奸罪条文 正式走入

楼主: sodistrues (true)   2021-05-31 17:29:53
有钱人以后可以合法睡别人老婆了
有钱人只怕有前科或坐牢
通奸民事赔偿大部分不到10万元
对有钱人是小钱
建议绿帽夫以后不用再花大钱找征信社
赔偿金还比雇征信社的费用还少不划算
※ 引述《aure0914 (tunik)》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李承颖
: 3.完整新闻标题:
: 立法院三读通过删除通奸罪条文 正式走入历史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5月29日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立即

: 效。行政院会去年12月通过中华民国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通奸罪规定,以符合

: 法院大法官解释意旨,并送交立法院审议,以完成相关法制作业,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删

: 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规定,正式走入历史。
: 大法官当时释宪认为,刑法第239条指违宪,罪限制性自主权,干预个人隐私,导致的

: 利益大于公益,违反狭义比例原则。因为婚姻的成立以双方感情为基础,是否能维持和

: 、圆满,则有赖婚姻双方的努力与承诺,而不是刑罚。
: 行政院会去年12月17日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文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规定等,以

: 合司法院解释意旨,全案送立法院审议。
: 法务部等主管机关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时指出,依司法院释字第 791 号解释意

: ,现行条文但书规定与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有违,且因刑法第 239 条通奸罪规

: 业经该解释,以不符比例原则宣告违宪失效而失所依附。
: 院会今天三读通过的修正要点为,删除第239条“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

: 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另外“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条文亦删除。
: 国民党立委叶毓兰指出,今天修法意味通奸罪永远走入历史,婚姻的忠实义务,仍是存

: 价值,并非代表婚姻制度已经崩坏,因为人民要遵守法律并非只是刑法,还要负担民事

: 偿责任,仍要对不忠行为付出代价,“不会成为小三和小王天堂”,要求司法官性平教

: ,审判实务上落实性别平权,要在民事裁判上保障没有过失的配偶应有权益。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98515
: 6.备注:
: https://i.imgur.com/XN7WM3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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