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先罢免立委,再罢免总统的可行性?

楼主: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05-30 08:51:37
问卦:先罢免立委,再罢免总统的可行性?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第9款:
IX 总统、副总统之罢免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
之二之同意后提出,并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
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依据上面条文,目前立委人数有113位,至少要由29位以上立委提议总统、副总统罢免案
,再由76位以上立委同意,再由公民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即能通
过罢免案。
我知道总统、副总统罢免案通过的机率很小很小,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台湾只能籍由先罢免区域立委后,再罢免总统的方式来进行,虽说整个程序走完后,可
能任期也差不多要结束了,但也突显台湾总统几乎是有权无责、吃了无敌星星的宪政怪
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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